第101章 孤女“雾雾,看着我……”……
云濡年神情阴冷地抱着手臂靠在门框上,看着水雾跳到了褚枫的身上,用双腿夹着他的腰腹,要男人抱着她,心中的酸水像是要咕噜噜地冒出来,将他整个人淹没腐蚀。
褚枫托住了女生软绵绵的臀部,呼吸都变得更急促了一些,肌肤发着烫,大脑昏昏沉沉的。现在水雾无论命令褚枫做什么,他只怕都能够毫无保留地听从她的条件。
水雾用手心拍打着褚枫的脸,有些不高兴:“你变丑了。”
她不喜欢男人的胡子,看起来脏兮兮的,又扎人又难看。
褚枫不由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在心中产生了些许自卑感:“对不起,雾雾,我这就去刮胡子。”
云濡年没有离开,就那样直勾勾看着里面甜腻腻的两个人,闻言冷嗤了一声,眼眸里带着几分嘲讽。
水雾却在此时伸出手,握住了褚枫的手腕,乌眸像是一轮漂亮的满月:“褚枫,我来帮你刮胡子吧。”
褚枫的心脏微动,情愫在身体内生根发芽,他的唇角扬起了有些傻的笑意,笨拙地点头:“好,好。”
男人去卫生间取了刮胡刀,水雾则晃着小腿,看向门口的云濡年,蹙着眉,不太开心:“你身上好臭啊,你自己闻不到吗。”
她神态天真,毫不在意地口吐恶言。被一个Alpha标记了之后,别的Alpha在她的眼中都会变得没有一丝魅力,甚至他们的信息素也会令女子觉得排斥。
云濡年脸上的神情冷冽了下来,对于omega将他用完就嫌弃的行为十分不悦。他的信息素是一种不算好闻的血腥味,与他医生的身份也算相配,此时气息略显冒犯地充斥在房间之内,与另一个Alpha的信息素在暗处争斗。
一个天天不知道掩饰的omega从他的面前乱转,将他的易感期诱发出来也不奇怪吧。
云濡年扯了扯唇角,知道是女生在赶他离开,可男子却上前几步,俯下。身,在水雾的唇瓣上轻吻了一下:“半个小时后,我来接你。不要做坏事,否则下一次,我就不会背着慕临带你来见他了。”
云濡年起身,在褚枫出来之前,离开了房间。
…………
水雾没有帮人刮过胡子,剃须的泡沫被她乱七八糟地涂在了男子的脸上,女生唇角带着些恶作剧的笑意,比起帮他,更像是在戏弄他。
褚枫也由着她,将脸递给少女,让她随意地玩他,等水雾觉得无聊了,才终于用刮胡刀帮男人刮起了胡子。
她本来就不会做这种伺候人的事情,刀片一不小心便割破了男人的皮肤,渗出了一道血痕来。
“呀,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水雾连忙心虚得去碰他的脸,乌溜溜的眸子在眼眶之中乱转。
褚枫却没有生气,他皮糙肉厚,这一点疼不算什么,他也不在乎自己被刮成了花猫,反而带着几分宠溺地鼓励道:“没关系的,雾雾,还剩下一点,再帮我刮干净吧。”
水雾笨手笨脚得又不小心划出了一道口子,才被褚枫用那张被女生亲手清理干净的脸颊将她亲了个遍。
水雾眯着眼眸,在唇中发出浅浅的声音。
“这样亲舒不舒。服。”男人体贴地询问。
水雾的手指拉扯着褚枫的头发,抓挠着他的皮肤,点了点头,又要骄矜地否认:“嗯,不是很舒。服,你再努力一些嘛。”
于是褚枫便更辛苦地讨好她,吻她,使尽了花样得让她觉得快乐。(只是亲吻)
听到了水雾的要求,Alpha吻得更深了一些,亲得更加细致,一边含糊地问道:“这样可以吗?这里要不要亲一亲?”
“要的。”水雾贪婪地说着,哪里都要好好亲一亲,很不知足。
男人亲得好了,水雾就会奖励地摸摸他的头发,夸一夸他。褚枫每到这个时候总会特别激动,要更加证明给她看,他能够取悦她,让她开心。
房门是在此时被推开的,背着叔父和男人做坏事的omega被抓了个正着。水雾轻声尖叫了一声,褚枫却以为是自己亲得太厉害,含住她不放,男人的头发被人从后面紧紧拽住,将他从女子的身上硬生生扯开,用力拎着他向后甩了出去。
女子的裙摆落了下来,水雾捂着唇,看着突然出现在房间内的慕临,眼眸湿红,好像是她被欺负了一般。一点都不听话的omega还在望着地上的褚枫,两个人就像是一对被慕临强硬拆开的小鸳鸯,眼中都是对彼此的担忧。
“慕临,你不要伤害她。”褚枫起身,想要从慕临的手中“解救”水雾,却被暴怒的男子抬腿一脚踢在了心口。
慕临将想要往前爬的女生扣在了怀里,神情冷冽:“想要去哪里,嗯?”
水雾不自觉地流着眼泪,看着唇角渗出血液的褚枫时,心口也不禁感觉到了相似的疼意:“褚枫……叔父,你不要打他,你救救他。”
女子的下颌被男子捏起来,让她看向他的眼眸,慕临神情平静,浅浅勾起唇,嗓音之中却潜藏着几分残忍:“雾雾,我是不是告诉过你,若是你再来找褚枫,我便会当着你的面,杀了他。”
她是个不听话的坏孩子,慕临即便不忍心,也必须要管教她。
水雾害怕地摇着头,她咬着唇,说着不要,眼泪坠落下来,哀哀戚戚得同慕临求饶:“叔父,我错了,都是我太任性了,你不要杀他好不好。”
水雾搂着慕临的手臂,绵软的身体依附着他:“叔父,我不见他了,我以后只与叔父在一起,叔父可以把我关在房间里,我再也不会偷跑出来了。”
水雾哭泣地央求着慕临,可男子却不会再轻易被女生的甜言蜜语哄骗,也不会再随意相信她的承诺。她就是一个会骗人心软的小骗子。
“嘘。”慕临将食指放在了女子的唇瓣中间,唇角的笑意冰冷,他看向地面上爬起来的褚枫,将手中的短刀抵在了女子的脸颊旁。
褚枫的瞳孔微缩,他果真僵硬住了身体,像是化为了一具古旧的石像。
慕临将手中的刀放入了水雾的手中,哄着女生:“雾雾,自己答应了的事情,便要自己完成。去,亲手杀了他,我就原谅你今日的欺瞒。”
水雾的手哆嗦着,握不稳手里的刀,她还想要同慕临撒娇,让叔父像是从前那样为她妥协。可慕临显然并不会无底线地宠溺水雾,男子扣住了女子的手背,帮助她握紧了短刀。
他心思如此狠毒,像是看不惯任何人在他眼前恩爱,要“有情人”互相残杀。
慕临睨视着褚枫,眼眸中的情绪明明白白地揭示着:今日,在这个房间内,褚枫与水雾之间,只能够活下来一个人。
褚枫跪在地面上,放弃了抵抗,犹如引颈受戮。他缓慢地用膝盖移动着身体,向前跪行着,来到水雾的旁边,俯身,亲吻在了女子的脚背上:“雾雾,不要怕。”
别害怕,没事的。
褚枫抬起头,爱怜的视线落在了水雾的身上,明明他好像并没有认识她太长时间,可为何,他的心会感觉到如此的不舍与痛苦呢。就好像,他曾经失去过她,很多很多次了。
他主动仰起头,趴在了女子的膝盖上,将脖颈凑到了女子手中的刀刃上。可当利刃刺破了肌肤时,褚枫心里却还在想着,若他死了,水雾该怎么办呢,还有谁会照顾她,谁能够给她做东西吃,又有谁会吻她呢?
雾雾,我的雾雾,他怎么能够丢下她,独自一人死去。
“雾雾,看着我……”褚枫低低地呢喃,看着我的模样,记住我……
女子的手被握着扬起,水雾的眼眸瞪圆了,鲜血溅落在白皙的脸颊上,她在那一刻闭上了眼眸,可触感仿佛能从刀刃一直传递到手上。
[生死相依(已升级):殉情并非古老的传言。]
在上一个副本结束之后,这个道具便升级了,只是水雾一直没能搞懂它有什么作用,在女生没有注意到的时候,道具栏闪烁了一瞬。
水雾听到自己发出了犹如小兽一般痛楚的悲泣,刀坠落在地板上,女生颤抖的身躯被慕临搂在了怀中。男人的掌心抚摸着omega的脊背,哄着她:“已经没事了,雾雾,褚枫已经死了,你不会再爱他了。”
慕临很清楚自己怀中的女生就是一个没有心的小骗子,她根本不可能为了褚枫伤心,她只是被标记了,才会身不由己。
Alpha死后,她就又会变得乖巧懂事了。
水雾靠在慕临的怀中,细弱的肩轻颤着,失去爱人的难过令她的心犹如被割成了一块又一块,她几乎难以呼吸,好像也想要随着男子一同离去似的。
但是……
她不想死。
水雾的手指绞紧了,不敢去看地上的人,她还要完成任务回家,不可能被爱意绑架,为褚枫殉情。他已经死去了,被他爱着的她,才更应该好好活下去呀。
慕临将水雾抱到了床上,将她推到了床褥之中,把女生的腿握着弯曲起来,吻上了她。
她不就是贪图褚枫给她的那点欢愉吗,褚枫能够取悦她,他同样可以。
水雾觉得,她好像要融化在男子的唇。舌之中了。难过和恐惧似乎都从被搅成浆糊一般的大脑中消散了,她逐渐忘记了痛苦,也忘了褚枫。
女生累得哭泣着睡着了,偶尔身子还会轻颤一下,像是在梦中仍旧受了委屈,实在可怜极了。
慕临tian干净了唇边的水渍,低下头,在女生的唇角轻轻吻了一下。Alpha抚摸着水雾的脸颊,眸中的色泽愈发深沉,其实你根本就不在乎褚枫的生命,不然,也不会连一点难受都无法忍耐,只因为一己私欲,便忘记了他的警告,或者说,哪怕他会因此杀了褚枫,她其实也不在意。
因为他们都只是一些擅闯入她家中的星盗,她谁都不会喜欢。
慕临拍着水雾的背,轻轻哼着歌谣,哄着女生入睡。他这次回到中央星,便是要处理家族内的事务,慕临从前向往着自由与不受拘束的生活,而如今的他已经积攒了足够的力量,漂泊了太久,他也想要停歇下来了。
或许,留在这里,陪着她,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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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枫死了。
云濡年有的时候会觉得,下一个人,便会轮到他了。甚至这都并不是一种多疑的猜测,而是一件很明显的事实。
他去地下室看过薛洺朔,男子已经几乎陷入了疯癫,只会在喉咙之中重复着雾雾、雾雾……指甲在笼子里刻着女子的名字,让人看一眼便觉得神经扭曲。
云濡年为水雾送去了药,药里加了糖,能够帮她治疗失眠和心悸。
在褚枫死去的第二天,她对男人的依赖感便降低了许多,只有在噩梦中才会窥到对方狰狞可怖的容颜,看到Alpha幽深的眼眸,听到他质问她,为何要杀了他、为何不爱他。
水雾在梦魇之中惊醒,神色都显得憔悴了许多。
她捧着药,有些恹恹的,也不愿意再说话,被慕临养育得像是即将枯萎的花。
云濡年的掌心按压在水雾的腿上,让她蜷缩起了大腿,棉质的睡裙垂落下来。
“不是说过你每日应当下床走半个小时,做运动锻炼双腿的肌肉吗。”云濡年低声问道,掌心没怎么控制力度地揉捏着女子的双腿,帮她按摩着腿肉。
水雾疼得眸中闪烁着泪花,她有些心虚,知道自己就是一点苦都吃不了,总是能偷懒就偷懒,能让男人抱就要男人抱着走路。
云濡年分不清自己是什么情绪,嗓音里带着些许轻嘲:“若是以后我不在了,谁还会在你的耳旁唠叨你,只怕别的Alpha都只会巴不得你永远都是一只瘸腿的小美人鱼。”
水雾被苦得吐出了一点舌尖,闻言想了想,在唇角扬起了一点笑意,那还不好吗,就不会有人逼着她再喝这些苦药了。
云濡年要被她这幅开心的小模样气得半死,这么希望他走?他偏不想让她如愿,没良心的omega,谁死了,也不见她真的伤心,倒会害怕诡魂索命。
既然如此,他也不必再忍耐着对她温柔。
男子的手掌上移,用力握住了omega的腿根,丰腴饱满的腿肉从他的手指间泄露了出去。云濡年俯下。身,视线落在她手中的药碗上:“喝不下去?我已经加了糖,还要人喂。”
水雾摇了摇头,还没等她说什么,云濡年已经低头含了一口药,渡入了女生的唇中。
无所谓了,云濡年在心中想着,是否会死去,他都已经不在乎了。现在,他只想让他的病人知道,不要惹恼她的主治医生,否则,她便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云濡年在亲吻着水雾的时候,觉得自己似乎是应该痛恨着她的。星盗的专职医师虽然不算是什么有前途的职业,偶尔也会令云濡年抱怨于病人的不配合,但他还没有想过断送自己的职业生涯。
不,或许也是有过的,当他面对着眼前这个娇小姐时,偶尔也会想,若是他被聘请为她的家庭医生,他一定不会惯着她,会给她定制标准的时间表,逼着她复健,将那一双漂亮的腿治好。
然后……云濡年吻着omega的唇,觉得像是他这种没有医德的医生,大概会被病人的家属告上法庭吧。
云濡年知道慕临的恐怖性,从前背叛了他的人,没有一个逃脱过惩罚。他其实为自己想好了退路,云濡年在偏远的行星有房产,这些年的积蓄也足够生活,或许此时他便应该通过从前准备的后路逃离,远离已经深陷于泥沼之中的慕临与这个omega污染源。
可是……Alpha骨子中好像就带着几分自大与贪心,令云濡年不仅是想要离开,还想要带着怀中的omega一起走。
她既然可以属于任何人,那么,为什么不可以属于他?
云濡年带着几分执拗地想着,并且付诸了行动。
他并没有提前与水雾商量,因为他知道,自己与omega并不是两情相悦,他的行为甚至不能够被称为私奔,而充其量只能够描述为绑架。云濡年一直看不上粗鲁暴戾的星盗,可他显然已经不知不觉学习到了星盗的行为模式。
喜欢的东西,就去偷去抢,不论她是否属于他,囚在家中之后,便是他的东西了。
当云濡年于某日夜里迷晕了水雾,将她带到了一艘小型飞行器上时,慕临犹如冤魂厉鬼一般劫持了中控室的信号。水雾醒来后,便只发现自己正被慕临抱在怀中,抬起头便能够见到密密麻麻的星子,与一轮皎洁无垢的明月。
水雾微愣,她往慕临的怀里缩了缩,因为夜间的温差还小小打了个喷嚏:“叔父,我们怎么会在这里……”
她记得,自己不是正在裹着小被子睡觉吗?
慕临将女生楼得更紧了些,用脊背帮她遮挡着寒风,闻言自然而冷淡地说道:“嗯,带你出来看星星。”
是,是吗……
水雾闭上了唇,不再多问了,她仰起头,并不觉得那些从出生开始便看到大的天空有什么特别。非要说哪里不一样,便只能说在这个诡谲的位面里,这些星空没准都只是一些3D贴图。
水雾打了个哈欠,这几日都没怎么睡好,感觉有些困了。女生将脸颊埋在了慕临的胸口,还要甜甜地说道:“叔父,雾雾喜欢和你一起看星星……”
她话都没说完就睡着了,令慕临不由浅笑,明知她说的是谎言,却很受用:“那以后每一年,叔父都陪你看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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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日后,水雾才发现,云濡年好像不在了。慕临没有提及Alpha的去向,水雾实际上也并不怎么在意,现在每天给水雾做饭、喂药、按摩的人都变成了叔父。
她一开始还以为自己能够把药偷偷倒掉,却没想到慕临却比云濡年更加严厉,还要强迫着她拄着拐杖走路,每次都要逼得水雾哭出来,才愿意给她一个抱抱。
“再坚持几分钟,叔父就给你买珍珠项链。”慕临像是用小鱼钓着猫,哪怕每次都会被omega磨得对她亲亲抱抱,每日的复健时长却没有缩短哪怕一分钟。
水雾的婚约时间快到了,连她的家族中都传来了信息,要她准备好嫁人,不要在订婚仪式上丢人。
慕临每次便总会拿订婚来给水雾提要求,在水雾的耳旁低声说着漂亮的新娘应该也不想坐在轮椅上参加婚礼吧,要她必须能够独自站立半小时才行。
汗水浸湿了碎发,乌色的发丝黏在脸颊上,显得omega如此楚楚可怜。
水雾摇着头,黏在慕临的身上撒娇:“雾雾……雾雾要叔父抱着雾雾去参加婚礼。”
她只是不愿意受累,才会用这种方式逃避锻炼,可她并不知道,Alpha却将她的话语当了真。
“雾雾还是没长大的小孩子吗?就不怕被宾客见到了丢人?”慕临轻轻捏了一下女生的鼻尖,低声训斥。
水雾却不管:“谁敢笑话叔父,我就去骂他。”
慕临低低地笑,却是真的不再逼她,将女生抱回了房间之内,说了一句“好”。
订婚的前一日,慕临订制的几件婚纱被送到了别墅之中。
水雾选了一件露背的,被慕临否决了,为她挑选了一件布料更多的绣着月桂花的白色婚纱。
水雾觉得有些不高兴,男人看似温柔,事事满足她的需求,骨子中却藏着不容他人抗拒的专制。水雾似乎拥有选择,实际上却根本没有挑选的权利。
女生的小脾气太大,分明最厌烦omega侍宠生娇的慕临却不知自己何时已经习惯了哄着她。男子将水雾搂在了怀里,亲手用圣洁的婚纱一点点覆盖住女生纤侬合度的身体:“露背的婚纱会冷,雾雾不是不爱喝药吗,感冒了又该哭鼻子了。”
水雾撅着嘴唇,这才不再和慕临闹别扭,同意了在订婚当天穿他选的这件婚纱。
水雾身后的家族好像真的没有察觉到任何异样,也没有人去探究她的家庭教师为什么消失了。
直到订婚的日子来临时,水雾的身旁都仍旧只有慕临一个人。他开车将omega送到了订婚宴上,处理好了所有的事情,而水雾只需要出现在仪式上,说一句“我愿意”就可以了。
水雾在订婚宴上才第一次见到了她的未婚夫,青年留着银白色的短发,白色的瞳眸像是得了某种罕见的病症。
水雾终于像是察觉到了什么,她的视线从未婚夫移到了正将她抱起来的慕临身上,之前不曾注意到的事情一样样自眼前浮现。
慕临与她的未婚夫,都是银发。只是慕临的瞳色与发色都显得更加高贵,而水雾的未婚夫看起来却像是低了一等,是血脉不纯粹的劣质品。
水雾只想要完成系统要求的任务,却连未婚夫的姓氏都没记住。
是慕。
她的未婚夫姓慕,慕临的慕。
水雾不是被偶然挑中的倒霉蛋,她是提前便被选中的受害者。
“……叔父?”水雾轻轻唤道,她有些迷茫,而慕临则浅笑着低眸,“嗯?”
慕临自然当得起这一声叔父,只是他并非女生家族那一边的亲属,而是男方那一边的长辈。
她嫁过来,同样可以唤他一声叔父。
水雾听到婚宴上,似乎响起了宾客的吸气声与窃窃私语。道路的尽头,未婚夫的脸上维持着标准的、犹如打印上去的笑容,像是一具被细线拉扯的人偶,仿佛npc一般完成着既定的任务。
他们交换了戒指,承诺了余生相伴,而当未婚夫将戒指套入水雾的手指中时,她都还神色懵懂,像是单纯的孩童,好像一直都游离在外。
只是订婚,按理来说也不应该有什么新婚夜。
可水雾却被慕临带回到了慕家的古堡之中,被放置在了主卧的大床上。
铺着深红色丝绸的喜床中,女子乳白色的肌肤犹如泼洒上去的牛奶,婚纱还穿在她的身上,水雾觉得有哪里不对,可从未好好治疗双腿的omega哪里都逃不出去。
房间门被打开,进来的人穿着一身白色的西装,衬托得男子肩宽腰窄、气质清冷。他慢慢向水雾走过来,摘下了指尖纤薄的手套,此时能够站在这里的人,本应该是水雾的未婚夫,而不该是未婚夫的叔父——慕临。
男子俯下身,在看到水雾脸上的表情时,不由低笑了一声:“雾雾,不认识叔父了吗?”
水雾咬着唇,泪眼朦胧,却再也不敢唤出那个禁忌的称呼。
慕临摸了摸女子的眼角,刻意带着几分恶意的说道:“雾雾不是说,自己是小瞎子,看不到吗?”
修长的指尖危险地摩挲着脆弱的肌肤,揉出了一点湿润,让水雾不由害怕地绷紧了身子,再一次丢脸地认输:“对不起,叔父,我,我不是故意骗人的。”
“雾雾,有了未婚夫,还让叔父亲吗?”骨节分明的手指游弋至女子的唇瓣,而水雾只能颤颤巍巍地点头,讨好得将男子的指尖含在了唇里,“让的。”
“乖孩子。”慕临吻了下去。
订婚之夜,未婚夫没能够进入婚房,自己未来的妻子却被名义上的叔父将浑身都亲吻了一遍。
【嘉宾任务完成,直播关闭。】
第102章 血族你的血仆中混入了叛徒,找到他。……
城中失踪的人数变得更多了,掉漆的公告牌上张贴着警署的提示信,要求平民在夜间减少外出,声称林中有食人的野兽出没。
可冬日的粮食短缺,穷困潦倒的平民为了挺过这个煎熬的冬日,便仍旧需要走出家门讨生活。
这一批的奴隶戴着脚铐穿过了被森森白雪覆盖的森林,在血月的映照下仰起头,便见到了道路尽头,矗立在悬崖旁的尖顶古堡。
城中有隐晦的传闻,这座蔷薇古堡内住着一名残暴不仁的女公爵,她因想要维持美貌而用人血沐浴,被送入其中的奴仆都会被她折磨得体无完肤。这座古堡犹如一只吞噬着人的凶兽,贫民没有一人能够活着走出来。
可即便如此,为了生存、或者许多不得不妥协的理由,每年仍旧有许多人甘愿卖身,主动葬身于坟墓之内。
惨白的雪地之中,只留下向古堡的方向前去的脚印,似乎连附近的兽类都在惧怕着这片领地之中的女主人,不敢靠近。
奴隶们低着头,不敢言语,古堡的铁门被推开,花园内腥红的蔷薇反季节地盛放着,令人怀疑花匠到底使用了怎样的肥料,才能够令它们在寒冬时节仍旧娇艳欲滴。
奴隶终于踏入了神秘的古堡之内,隔着一道门,室内与室外几乎是两个季节。温暖包裹住了几近冻僵的身躯,墙壁上的浮雕与油画奢靡而典雅,珍贵华美的古董摆放在客厅之内,连地上铺着的地毯都价值千金。奴隶们赤着双足,他们毫不怀疑,这里的任何一个物件都要比他们的性命更加昂贵。
身着燕尾服的管家用挑剔的视线检验着这一批血仆的质量,半响冷漠的神情才略微舒缓了一些。这次被送来的奴仆共有六人,皆是一些体格挺拔、身材健壮的青年,不是那种风一吹就倒,还需要公爵大人帮忙养身体的废物。
就是太脏了一些,管家在心中想着,血液都仿佛要被弄脏了,必须要多洗几遍,才能允许他们接近主人。
处理安顿好了这些新来的血仆,管家才变了一个神情,悄无声息地经过走廊,走向了女主人的卧房。
古堡中很安静,奴仆们知道公爵大人不喜吵闹,因而都犹如幽灵一般神出鬼没,藏在暗处。
管家终于走到顶层那间属于主人的卧室门外,敲了敲门。
室内没有回应,管家礼貌地等待了片刻,便直接探出手,打开了门。
房间内的光线有些幽暗,窗户打开着,风掀起薄纱,将蜡烛的光吹得摇曳不止。血液一般的天鹅绒帷幔之后,几米长的柔软大床上,穿着丝绸睡衣的女子犹如一具承载着欲望的画作,乳白色的大腿笔直而修长,浓密弯曲的乌发散落在身下,肌肤下透着一层薄薄的糜艳的薄红。那张秾丽的犹如神祇又犹如魔女的容颜流露出了几分令人心折的哀愁,几乎令人想要在她的身前跪下来,将心脏都掏出来奉献给她,只为了令她流露出一丝笑意。
水雾失眠了。
在这个破副本里,她一到晚上就没有了一点睡意。
清隽儒雅、肤色苍白的管家半跪在女主人的面前,轻轻牵住了女子的手,卑微地亲吻了上去:“主人,您的身体太过虚弱了,古堡内来了新的血仆,请您尝一尝他们的血液,或许会有合您胃口的仆人。”
水雾在这个副本之中不仅患了失眠症,还得了厌食症。
[猎食]
[副本简介:黑夜已至,狼人请睁眼。
通关要求:你的血仆中混入了叛徒,找到他。]
水雾成为了住在蔷薇古堡中的一位血族女公爵,吸血鬼无法食用人类的食物,水果、蔬菜、肉制品……一切都味同嚼蜡,唯独能够分辨出血液的味道。
管家抽出了一把干净的匕。首,割在了自己的指尖,血渗透出来,他将手递到了女公爵的唇边:“主人,喝一点吧,一直不肯喝血,您的力量会衰弱的。”
水雾蹙着眉,她显然并不是那种没有理智的低劣血族,哪怕鲜血递到了她的面前,她都仅仅是面露嫌弃,不悦地偏过脸颊:“不想喝,脏。”
管家抿了抿唇,血族这位脾气最诡谲怪异、沉睡了千年的女公爵前段时日刚刚从棺材中苏醒,作为水家世代的奴仆,湛书君被迫前往此处阴森的古堡,来服侍这位残忍暴虐的公爵。
只是湛书君不曾想到,家族文献记载中的性情古怪,是这个古怪法。身为血族,却患有厌食症,因而贪得无厌,要奴仆为她挑选一批又一批的血奴,挑剔任性、不知餍足。
湛书君垂眸,看着自己的指尖,脏?作为一个以血为生的怪物,却要嫌他脏吗。
管家蜷缩起了手指,收敛起了眉宇间那一丝不悦与遗憾:“主人,新来的血仆不懂规矩,身子肮脏,我还需要将他们调。教好,才能够献给您。”
水雾慵懒地抬起眼睑,柔媚又无情的乌眸落在湛书君的身上,眼中装着他,又没有他:“现在就将人洗干净带过来,我饿了。”
湛书君的血液尝起来就像是米饭的味道,没滋没味,十分寡淡。水雾本来就对喝人血有抗拒心理,不是饿极了,她便不想碰他。
她支起手臂,睡衣细细的肩带滑落下来,露出了一截精致的锁骨,斜斜地倚靠在床榻上。比起一般的血族,女子的肤色虽然也很白皙,却并不是那种犹如尸体一般的惨白,而是一种仿若瓷器、玉石似的莹白,像是某个国家千娇百宠的公主,而并非心脏已经无法跳动的吸血鬼。
湛书君用没有受伤的那只手帮他的女主人将肩带重新整理好,低下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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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血仆们被带入了浴池之内,足有几十平方米的池子中洒满了花瓣,雾气氤氲,空气中弥漫着浅淡的香气
旁边穿着廉价布料、手脚生出冻疮、身上沾满灰尘污渍的奴隶在此处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古堡的女主人似乎十分慷慨,允许他们使用香料与蔷薇花洗干净身子,可实际上,这种行为不过是对食材提前进行腌制,避免血液的味道不合口,令女公爵厌恶。
骄奢yin欲、自私冷血。
洗干净了的奴隶排排站在一起,他们的脚踝上都戴着铁制的脚铐,几乎要把肌肤磨出血来,浸了水进去,微微动一下便会产生尖锐的疼意。
管家走了进来,男子的视线冰冷,像是在挑挑拣拣着一块合格的猪肉,他的神情中带着几分厌倦与嫌恶之色,眸色沉沉,仿若蒙了一层雾气。
血仆们沉默着,湛书君在迟疑了片刻后,眼眸落在其中一位黑发碧瞳,模样较好的男子身上。
“你,和我来。”湛书君语气冷硬,简短地说道。
血仆还算安分听话,乖乖跟在湛书君的身后,没有提多余的令人烦躁的问题。
湛书君其实有些分不清自己的情绪,在来到这座古堡之前,他对这位血族女公爵自然不会存在什么好印象。千年的时间足以令一个家族彻底忘却了曾经奴仆的身份,若是女公爵不曾苏醒,湛书君便仍旧是家族中继承家业、受人尊敬的长子,而不必卑躬屈膝地来到这里,伺候一个随时都能够撕扯开他脖颈吸血的血族。
湛书君很清楚自己正在助纣为虐,走廊中,他回过神,还是对身后的血仆嘱托道,让他在女主人的面前保持安静,乖顺一点,听从主人的命令,不要反抗与挣扎。
他是在关心着这名可怜血仆的性命,还是在忧心女公爵不能愉悦地进食?
房门被推开,湛书君站在门口,令血仆走入了房间。
幽冷的香气逐渐逸散开,奴仆低着头,最先看到的是圆润洁白的脚趾,踩在绒毛地毯上,泛着浅浅的粉。
女子的脚步声很轻,血族没有呼吸,直到她走到他的身前,冰凉的指尖挑起他的下颌,血仆的喉结才缓缓动了动,抬眸看向这个在传言之中喜爱用处女处男的血液洗澡、以此永葆青春的老妖婆。
男子的神情愣住了,他穿着血仆被统一分发的干净衣服,不曾穿戴任何装饰物,身上却没有奴仆身上的畏缩与穷酸感,反而像是清水出芙蓉、唇红齿白的一个小白脸。
他本以为自己是忍辱负重、深入魔窟、委曲求全,可郗镜未曾想到,这个吸血的恶魔,竟然长了这样一张……勾魂摄魄、蛊惑人心的容颜。
郗镜这一刻甚至有些怀疑,眼前的人真的是传闻里的血族女公爵,而不是一只画皮妖吗。
郗镜屏住了呼吸,在心中暗暗升起警惕与戒备,反复告诫自己,不可被这一张美艶的面皮欺骗,才渐渐平复了心跳的速率。
第103章 血族“蹲下来,你太高了。”……
水雾缓缓凑近了他,那张过分精致艶丽、以至于不似人类的容颜倒映在郗镜的眼眸之中,却感受不到一丝温度与活人的气息,令男子不由产生了一种恐惧的战栗感。
水雾嗅闻了一下郗镜身上的味道,血仆被洗得很干净,身上是讨她喜欢的蔷薇花香。
女子细长的指尖划过男子的脸颊,血族女公爵的眼眸是一种极其黝深的乌色,似乎能够将眼前之人的魂魄摄入瞳眸之中,连光线都无法逃离,令人如坠深渊。而在瞳仁深处又泄露出一抹腥红的色泽,透漏出嗜血的欲望,昭示着瑰丽外貌之下怪物的身份。
郗镜维持着温顺的姿态,令自己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听话而懂事的奴仆,在尚未得知血族公爵的弱点之前,他最好伪装成人畜无害的模样,讨得她的欢心。
从漫长的沉眠之中刚刚苏醒的血族似是有些营养不良,手腕只有纤细的一截,个子还没有她的奴仆高,可挑剔的视线冷淡地落在郗镜身上时,又能够令人轻易辨别出谁处在更高傲的地位。
血仆此时仍旧是平凡的人类,胸膛内的心脏吵人地跳动,水雾像是在挑挑拣拣得对待一件不喜欢的食物,冰凉的指尖触碰到了男子的喉结。
郗镜的双腿钉在原地,喉结却不禁动了动,似乎预知到了危险的气息,身体的器官下意识地躲避。
水雾蹙了蹙眉,眉宇中浮现出了几分不悦:“不许动。”
她实在太不讲理,不能够容忍任何一丝令她不喜的事物,傲慢得连郗镜细微的身体活动都要尽数掌控在股掌之中。
郗镜并不是刻意要违背水雾的命令,只是人在极度紧张的时候,便很容易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比如血管内液体的流速,又比如克制不住的吞咽。
女子的指尖压在血仆脆弱的喉咙处,手指覆盖上去,收紧:“我说,不许动,你听不懂这句话吗?”
在那一刻,惊惧感几乎要令郗镜下意识地反抗,他的性命在血族面前就像是一根脆弱的细线,被女子轻轻一扯就能够断折。在那短短的几秒中,郗镜令自己维持着驯服的姿态,勾起唇角,用那张俊美的容颜轻轻蹭了蹭血族女公爵的手背:“主人,请原谅我的冒犯,我会听话的。”
水雾并没有用力,那隐隐的窒息感更多是郗镜放大的错觉。女子神色中带着几分倦怠,她很久都没有吃饱,饥饿令水雾的心情实在不算太好,畏光与被迫昼夜颠倒的作息也令她的性情变得易怒而古怪。
她检查着自己的食物,半响才不情不愿地用尖锐的指尖在男子的脖颈处划开了一道浅浅的口子。水雾仰头看着郗镜,又有些不高兴,命令道:“蹲下来,你太高了。”
郗镜紧绷的肌肉缓缓放松下来,产生了一阵酸疼感,他几乎以为,古堡的女主人会直接割断他的脖子。
郗镜蹲下身,单膝半跪下来,抬起头,心脏中泛起浅浅的屈辱感。郗镜是一国的王子,虽然在皇室之中不受重视,才会铤而走险来到蔷薇公爵,妄图利用诛杀血族的功绩作为争权夺利的手段,可男子在国度中却也自小被众星捧月,受人奉承,从未受过这般委屈。
郗镜压下了眼眸中的野心与不驯,眼睫低垂下来,显出几分脆弱之感,心甘情愿得为他的主人奉献自己的一切。
这个角度,不必让她费力踮着脚,水雾勉强还算满意,接下来便是要克服她对吸血的厌恶之情。
女子俯下。身,乌发的尾端轻轻抚过郗镜的脸颊、锁骨,令他的身体轻颤了一瞬。
水雾的进食姿态也带着几分贵族的懒散,并没有露出狼吞虎咽的模样,郗镜的心尖悬着,等待着镰刀落在他的脖颈上。作为血仆,血族应该不会将他们一次便吸干,而是会循环利用,毕竟哄骗着大量人类来到这座古堡之中也并非易事。
可即便如此,郗镜面对着这个吸血魔女时,仍旧会心生畏惧,怕下一秒,喜怒无常的吸血鬼便会咬断他的喉咙。
只是……事情和郗镜想象之中的不同。
柔软的唇瓣是最先贴在肌肤上的,很轻,像是一片羽毛,带着几分试探,怯生生的,比起啃咬、进餐,更像是亲吻。
郗镜跪着的腿有些发软,他只觉得,这个血族女公爵实在过于邪恶了,她不仅要占有他的身体,甚至还要蛊惑他的心灵,要令他丧失自我,为她俯首称臣。
郗镜咬着唇,他的意志格外坚定,才敢于深入敌穴,他自认为,无论遭遇到怎样的威胁与刑罚,都不可能放弃抵抗。
女子探出一截红润的舌尖,tian砥了一下渗出的血液,是甜的。每个人的血液都有独特的味道,而水雾觉得,眼前人的血液像是蜂蜜或者糖浆。
水雾对于自己新获得的尖锐犬牙还没有太深的认知,因此一开始只是像吃着棒棒糖一般吮吸着,像是在男子的颈部留下了一个个细密的吻。
郗镜的指尖逐渐扣入了手心的血肉里,他的脊背紧绷着,努力令自己忽略女子身上的馨香与那正在吻着自己的唇……不对,她根本就不是在吻他,她分明只是在将他当做食物,吸食他的血液!
似乎嫌弃这样亲他不舒服,身前的血族女公爵逐渐搂住了他的肩膀,半个身子都软绵无力地依偎在了他的胸前。
荒yin、放荡……郗镜在心中审判着这个邪恶的血族公爵,脸颊却逐渐弥漫起了潮红,额角也渗出了薄薄的汗液。
他控制着自己的手,垂落在身侧,没有主动去扣住女子的腰肢,郗镜还谨记着,她并非是一个美貌的人类女子,而是一只披着人皮的恶魔。他若有半分做得不适,她都有可能直接夺去他的生命。
吸血鬼对于血液的需求中蕴藏着痴迷,水雾一开始还只是小口小口地品尝,渐渐得,那点渗出来的血却开始无法再满足她。
她本来就处在饥饿的状态之中,虎牙不由抵在了裂开的伤口出,牙齿陷进去,妄图挤出来更多的血液供自己吸食。
郗镜的身子颤了颤,唇瓣中泄露出了一声隐忍的闷哼。男子犹如祖母绿的眼眸里浮现出了一丝迷茫,像是不懂他的身体为何会突然变得这般奇怪。
血族是极其狡猾的物种,他们的牙齿会分泌出一种特殊的物质,令猎物感受到一种极致的愉悦感,让他们心甘情愿地留下来,甘愿变为血族的傀儡。
牙齿探入到了血肉的缝隙之中,轻轻咬着他,要他流出更多的血来喂饱她。可郗镜却再也感受不到任何一丝的疼意,他已经做好了足够的准备,忍耐着接受野兽的撕咬,可这一刻,一切却与想象之中的截然不同。
不知何时,似乎是嫌姿势累,水雾坐在了男子屈起的大腿上,整个身子都窝在了郗镜的怀中,双手搂住了他的脖颈,吞咽的声音黏腻而暧昧,喝不完的血液从唇角滑落下来,滴落在了郗镜凹陷的锁骨之中。
湛书君静静守在门口,看着眼前的这一幕,眸色渐深。他并不是第一次目睹血族吸血,甚至他本人也曾经不止一次用食,但从前湛书君一直觉得在猎食之时,他们显得凶残、暴虐、丑陋,犹如失去理智的野兽。
可直到站在这个旁观者的视角,他才再次感觉到了血族女公爵的怪异。她吸血的模样……显出一种糜丽的涩情感,不像是在猎杀,倒像是在与情人玩一场血腥的游戏。
郗镜的大脑摇摇欲坠,在理智与混沌之间挣扎着,他好像突然被放置在了高空之中的细绳上,一脚踏空,便会坠入至深不见底的炼狱。
他的手缓慢地抬了起来,引以为豪的自制力节节崩塌,全线溃败,血仆颤抖的手掌扶在了女主人纤细的腰身上,身体一阵发冷一阵发热。郗镜甚至逐渐丧失了对于威胁的感知,失血令他的指尖一片冰冷,可他却根本不曾想过逃离与抗拒,反而主动拥住了美艶的刽子手。
郗镜的喘息与低哼声逐渐高低错落地填满了整个卧室,男子被身体的感官所欺骗,在眼角垂落下了一滴眼泪。他不再将怀中的女子当做敌人,而在内心深处升起了一丝依恋。
男子被彻底欺骗了,将死亡当做了圣典中记载的没有任何忧愁的神祇的国度,把怀中正在杀死他的血族公爵看作了渡他的神女。
水雾有些不知餍足,她眯着眼眸,觉得她像是在吃着甜点小蛋糕,终于饱餐了一顿。
直到门口的湛书君走入室内,用低哑冷淡的声音说道:“主人,再继续下去,他很快便要死了。”水雾才终于缓缓松开了唇中咬着的食物,抬起头看向了男子。
第104章 血族“是不是我的小狗?”……
女生红润的唇角与白净的脸颊上都带着些血迹,乌眸单纯,像是一只涉世未深的小动物。
湛书君是早已经死去的人,作为水氏一族的血仆,他自然也是一只劣等的吸血鬼。他的先祖曾与这位血族女公爵签订了契约,以世代为仆换取永生的机会,人类是贪婪而卑劣的种族,得到了漫长的生命之后还无法抛弃繁殖的欲望。
湛书君是血仆与人类的产物,当他降生于世间时,血族公爵已经沉睡了。而在很久之后,湛书君才发觉自己身上残留的诅咒,长生不是馈赠,是一项包裹着糖纸的鸩毒,每三十个自然日,他都会感受到烈火灼心的痛楚,他的心脏自降生之日时便被迫向水雾效忠,唯独得到女主人的满意,他才能够从这般煎熬之中解脱。
否则,迟早有一日,湛书君会像是他的父亲、兄长一样陷入癫狂。
但水雾遗弃了他们,直到千年之后,她才终于醒来,在记忆的角落中想起了她“忠诚”的奴仆。
血族公爵显露出的纯白都只是迷惑人心的假象,湛书君最不该被她蛊惑。男子冷静地走过去,蹲下。身,从西装外套的口袋之中拿出洁白的手帕,认真地帮水雾擦了擦脸颊。
她像是吃东西还会弄脏嘴的小孩子,水雾仰着头,任由湛书君帮她擦干净血污。
郗镜仍旧陷在迷惘的痴缠之中,明明已经唇瓣发白、身体虚弱、命悬一线,却仍旧探出手臂,紧紧地搂住水雾的腰肢,主动将自己的脖颈递过去,想要恳求着女子再用力咬一咬他。
好像黏人的狗一样。
水雾微微蹙眉,手心拍在郗镜的脸上,将他往后推了推,她才不要将他直接吸成人干,想一想就觉得浑身发抖。
所以郗镜此时最好不要再勾引她了。
湛书君的动作顿了一下:“主人,我先将他带下去,再回来服侍你。抱歉,他是第一次,不懂事,我会严厉教导他们规矩的。”
水雾矜持地点了点头,她从郗镜的身前站了起来,血仆还想要探出手,指尖在触碰到女子的脚踝时,便被湛书君扭着手臂压出了房间。
一路上,湛书君沉默寡言,而当郗镜离开了水雾之后,浑浑噩噩的意识也终于逐渐清醒了过来,失血令他的眼前一阵发白,心中这才隐隐发觉到了血族的可怖之处。
郗镜原本以为,那只是一个凶残而暴虐的怪物,只要找到弱点便存在诛杀之法,可有了刚刚的经历,男子才明白,她真正令人战栗恐惧的,是无形之中魅惑人心的能力。
湛书君将郗镜重新关进了地牢之中,他并没有与男子有过任何的沟通与交流。湛书君站在铁制的牢门之外,低眸冷冷地注视着牢狱之中的人,眼前却浮现出了卧室之中,血族女公爵坐在他的大腿上,餍足地吮吻着血液的模样。
他分不清自己此时的心情,只是手臂抬了起来,指尖莫名触碰了一下他的脖颈。
郗镜的血,有那么好喝吗?
不同人的血液,差异就那么大。湛书君主动将自己的肌肤划开,递上去让水雾吸吮,她却厌倦得连碰都不想碰,可在对待郗镜的时候,却能够将他吸干吗?
因为他是个血族与人类混血的劣等品?因此连血液都格外低劣吗。
湛书君知道他不该这样想,他的眉宇蹙起,甚至产生了一丝不解,疑惑他为何会突然升起这种仿若是卑微……或是嫉妒的情绪。
他从不曾将自己看作奴仆,湛书君一直都认为,他迟早有一日会彻底挣脱束缚,得到自由。湛书君本该憎恨着自他出生开始,便捆缚着他的枷锁,又怎可能真的对血族女公爵有一丝半毫的效忠之意。
湛书君关上了牢门,重新沿着走廊回到了水雾的卧室。
血族公爵的力量深不可测,女子的性情怪异,湛书君不想激怒她,哪怕至今为止,水雾看上去似乎都很好脾气,但谨慎的湛书君不会因此而在无法自保的时刻肆意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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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雾正坐在窗边,看着古堡下的蔷薇花园,皎洁的月光洒落在她的脸颊上,为她的容颜增添了一抹妖异的瑰丽感。
她的神情有些懒洋洋的,刚刚吃饱后,便感觉到了一阵无聊。
长夜漫漫,亦格外寂寞,她看向走入卧室中的湛书君,勾起唇,命令他去花园中为她采摘一支最鲜艳的蔷薇。
湛书君自然不会违逆她,他走下了楼梯,打开古堡的大门,倒悬的蝙蝠停歇在房檐下,深夜之中,显得阴森而诡谲。
湛书君走入腥红的蔷薇丛中,俯下。身,为他的女主人挑选着花朵。他能够感觉到,自己的脊背上落了一道视线,坐在窗边的女公爵正在看着她的奴仆为了取悦她是怎样尽心尽力。
湛书君摘下了一支蔷薇,尖刺戳穿了他的指尖,一滴血渗出来,令蔷薇花瓣的色泽仿若更加浓郁了些。
他偏过身,仰起头,风吹乱了女子的长发与裙摆,令窗边的女主人显得格外忧郁而纤瘦,盲目的文人见了她,或许还会书写出一篇爱慕的歌谣,幻想她悲伤而凄美的往事。
那些人不会想象到,在那具皮囊之下,是一具早已腐烂的枯骨。
湛书君重新走回了女子的卧房,哪怕是劣等的血族,他的耐力也要比人类强上许多,呼吸亦没有丝毫急促。或者说,湛书君原本便也不再需要呼吸。
他用修长的手指一根根掰断了蔷薇花枝上的尖刺,才将那支精挑细选的蔷薇递给了血族女公爵。湛书君在细节之处总是伪装的很好,即便知道花刺可能根本不会对水雾造成任何伤害,他都会细心地提前处理好,任谁都不会看出他藏有异心。
水雾接过了男子手中的花,她脸上的神色淡淡,指尖捏着花枝,轻慢地用花瓣扫过湛书君的脸颊。
微痒的触感划过眼眸,触碰到眼睫、鼻尖,馥郁的香气令人有一种想要咳出来的欲望。湛书君勉强忍住了,停在原地,直到蔷薇划到唇瓣时,才抿了下唇,将那片花瓣氤出了一抹湿润。
水雾用蔷薇花拍了拍湛书君的脸颊,像是在戏弄着合心意的玩具:“你觉得,这支蔷薇就是花园里最好看的一朵了吗?”
永生的岁月无疑能够让人类积攒下大量的财富,湛书君的家族几乎富可敌国,在外界,他也是受人尊敬、追捧的少爷,从前只有其他人在他面前点头哈腰、伏低做小,如今的境遇却像是彻底反了过来。
湛书君忍受着羞辱,甚至不曾在面容上显露出一分抵触与抗拒:“主人,若您不喜欢这支蔷薇,我可以为您再去花园中采摘一朵……”
花瓣游曳至男子的喉结,酥麻的痒意令湛书君仰起头,噤了声。
水雾的眉眼凉薄,随意将碰触过男子的蔷薇从窗户处丢了下去,支着侧脸:“既然知道,还待在这里做什么?”
或许是因为昼夜颠倒与无聊寂寞,也可能是因为血族种族的影响,水雾显得有些喜怒无常,喜欢折腾人取乐。
湛书君又被她使唤地爬了几次楼,最好看的花本来就是个伪命题,水雾也根本不会去看它们的区别。女子的指尖撵下了一朵花瓣,随意洒落在空中,唇角终于流露出一抹浅淡的笑意。
她的手指染上了红色的花汁,见血族女公爵似乎满意了,湛书君才轻轻握住了女子的手腕:“您的手脏了,我帮您洗一下吧。”
他拿了干净的丝绸手帕,用水浸湿,将水雾的指腹上的汁液细细擦净,水雾低眸看着他,似是想到什么,突然说道:“那几个血仆你要好好看管,他们之中混入了叛徒,我要你将那个小老鼠找出来。”
涂抹着红色指甲油的手抬起了湛书君的下颌,尖细的指甲在男子的脸颊留下了一道浅浅的印子:“若是你漏掉了一只,惩罚便由你来替他承担。”
湛书君的身体紧绷了一瞬,便令自己恢复成了恭顺的模样,男子低垂着眼眸,驯服得仿若家犬:“是,我明白了,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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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书君走出了房间,他心中的戒备与警惕心愈来愈深,血族女公爵或许拥有着他不清楚的能力,才能够足不出户,便得知了血仆中藏匿着叛徒。
她是已经怀疑他了,还是在借此警告他?
湛书君走向了地牢的位置,而恰好,他的确知道一个叛徒的身份。
郗镜——生母病逝、深居简出的二皇子,这个国家能够认出他的人自然极少,而湛书君作为贵族与富商之子,却曾在某个宫宴上见到过他。
牢门的铁锁被打开,湛书君却并不是来揭穿郗镜、将他押送到血族公爵面前的。恰恰相反,湛书君的眸中浮现出冰冷的寒光,他是来与郗镜谈合作的。
…………
郗镜的血液虽然味道还不错,可人也不能一直吃甜食。毕竟,被吸过血的人类也需用补血的食物养一养,才能继续被送至水雾的餐桌上。
白日。
厚重的窗帘遮挡住了玻璃,唯独客厅的一角窗户并未拉上窗帘,温暖的日光落在地毯上,空气中的细小灰尘起起伏伏。
经过了一番调。教的血仆被带到了客厅之中,身材笔挺、五官俊朗的男子慢慢走入日光下,面貌轮廓似乎都染上了一层圣洁的金光。
当男子的心中逐渐泛起困惑时,敏锐地听到衣衫摩擦的轻微声响,才看到了窝在沙发之中,蜷缩着双腿,穿着一身单薄白色连衣裙的女子。
她的身姿显得格外纤细,露出的脚踝和手腕细伶伶的,皮肤薄的几乎像是透明,忧愁的细眉轻蹙,显出几分羸弱之感。
凌爻有一瞬几乎错以为,她是被囚禁在此处的人类少女。可很快凌爻又意识到,能够衣着整洁,不佩戴任何锁链坐在沙发上的人,比起可怜的奴隶,更合理的身份应当是这座古堡的女主人。
水雾因为失眠而心情有些阴郁,她看着那束阳光,像是望梅止渴,人类需要恒星,但此时它的光却只能够灼烧她。
肩宽腿长、比例优越的男人长着一张剑眉星目、正义凛然,一看便能够令人交付信任的容颜。
他站在那缕日光之中,像是圣教廷壁画上雕刻的阿波罗。有种触碰便会灼伤人的错觉。
“过来。”犹如柔弱小白花一般的女子伸出手,轻声说道。
她的嗓音也很好听,尾音带着些缱绻,令人耳尖不禁有些发痒。
凌爻走了过去,水雾便牵住了他的手,男子的手指颤了颤,但接触这个吸血魔鬼并没有引起任何异常,他的肌肤没有被腐蚀,身体也没有被焚烧。
或许是照了太阳的原因,男子的手掌暖融融的,水雾轻叹了一声,双手握住他,把他拉向自己的方向,将脸颊贴了上去。
好温暖。
像是太阳。
凌爻的身体紧绷起来,他等待着女子吸食他的血液,可水雾却仿佛患有肌肤饥渴症一般,只是蹭着他的手,又抬起手臂,要他给她一个拥抱。
凌爻性情温和,怜悯弱小,他会无私地帮助任何人,无论是平民、乞丐、或仅仅是路边的一只流浪猫。
身为教廷的圣骑士,他此时应该想尽办法诛杀眼前的魔鬼,她是地狱之中的生物,戕害了太多无辜之人的性命。可当她向他求助之时,那颗赤诚的心却令凌爻下意识迎合,调整了一个令女生舒适的姿势,任由水雾将他抱住。
水雾将脸颊埋在了男子的胸口,好像拥抱着他,便接触到了太阳一般。
她现在并不感觉到饿,更像是嘴馋得想要吃点小零食。她将男子拉下来,牙齿触碰到凌爻的脖颈,轻轻咬了咬。
齿尖陷进去,昭示了此时仿佛没有安全感般黏在他怀中的人,的确便是那个残忍的血族女公爵。
凌爻的心中升起了厌恶与不喜,他能够斩杀凶兽的长剑无法带入古堡,只能放置在教廷之内,他的右手试探地抬起,停在女子的后颈处。
他无从判断,若是他拧断她的脖子,这位血族会不会如同人类一般死去。
血管被咬破,水雾含着他的脖颈tian了几口。
男子的血也热乎乎的,没什么奇怪的味道,带着一点果蔬的气息,显得天然又健康。
水雾很快便觉得这样抱着凌爻也很累,便命令男子坐在沙发上,让他来搂抱着自己,而她只需要低头喝血就可以了。
她又娇气又懒,从前吃饭要人喂,现在也要奴仆主动将自己的血液奉献到她的唇边。
凌爻的手臂有些发烫,城镇中已经失踪了许多人,他想象过,住在古堡之中的血族或许会将人的血肉生剖开,犹如野兽一般伏在人的身上吞咽鲜血。可……凌爻挺直着脊背,没有去碰触沙发的靠背,整个人都坐得格外板正,窝在他怀里的血族含着他的脖颈,有一下没一下地吮吸着,一口血液慢吞吞得好久才要咽到肚子里。
就像是挑食、不愿意吃饭的小孩。凌爻为自己的联想而感觉到荒谬,但他的确并未失去太多的血液,她咬着吃了好久,男子却几乎只是受了点皮外伤,还没有被野兽撕裂开腹部流的血多。
凌爻的意志格外坚定,血族牙齿中分泌的津液令他的乌眸逐渐有些涣散,可他并没有失态地恳求。怀里的血族像是醉血一般闭上眼眸,靠在他的胸膛上慢慢睡着了。
凌爻小心地搂着女子的肩,她看起来像是毫无防备心,似乎此时他即便将利刃捅入她的心脏,她也不会察觉。
水雾睡了很久,梦境黑沉,睁开眼眸时,她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脖颈,便听到了身。下男子的一声闷哼。
凌爻不知维持着同一个姿势抱了她多久,被压迫的双腿血液不循环,泛起了一阵刺痛感。
凌爻的脾气其实十分好欺负,他很愿意照顾别人,老实得甚至没有将水雾放在沙发上,而是一直任由着女子坐在自己的大腿上没有动。
水雾揉了揉眼睛,却半分没有被感动到,在她睡得这么熟时都没有搞小动作,他并非是叛徒,还是心思深沉藏的比较好没有轻举妄动?
“你以后不用再回到地牢里了,随便挑选一个房间住吧。”水雾决定以后睡不着就都使用他来暖床。
凌爻一怔,他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这样轻易便得到了更加亲近女子的机会,但这对他而言显然是一件好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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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从窗户外飞进来,爪子中握着一张邀请函。
为了迎接水雾的回归,恭贺她的苏醒,几个血族家族联合为她举办了一场晚宴。
水雾兴致缺缺,但待在古堡里实在太过无聊,连这种无趣的宴会都显得更有意思一些。
晚上的时间总是很漫长,她又开始想要折腾湛书君,以此来让她得到短暂的愉悦。
水雾不喜欢穿鞋,于是古堡之中便铺满了最柔软的羊羔毛地毯。这些都是由湛书君为她提供的,不需要她吩咐,这位最忠诚的仆从便会先一步领会主人的意图。
在拍卖会上能够令贵妇人一掷千金的宝石被水雾随手扔在了地板上,湛书君推开门,目不斜视,等候着这位任性的血族今日又想出来的新游戏。
水雾的身上穿着量身定做的丝绸长裙,油画一般的裙摆贴在赤luo的小腿上,她的脸上挂着单纯的笑意,将珍珠项链扯断,看着莹白的珠子一颗颗滚落在她的脚边。
她身上的裙子,和这遍地的珍宝自然也是湛书君为她买的。当年她将湛氏的先祖转化为血仆,便是要让他们供养她的。
湛书君突然想起了自己初见她时的情景,心脏处烙印下的契约能够令湛氏的人得知她的苏醒,而他们在她醒来时,便必须以奴仆的形式去服侍她。否则契约反噬,违背契约的人就会变为一捧黄土,回到他们原本应该得到的结局。
但人类便是这样阴险狡诈的生物,湛家的人无时无刻不在想象着如何脱离她的掌控,逃离世代为奴的命运,背叛她,杀死她。可湛家必须有人前来作为女公爵的奴隶,与她虚以委蛇,湛书君最终成为了这个人。
他推开古堡的大门,腐朽的气息迎面而来,积压的灰尘格外呛人,老鼠、蜘蛛、蝙蝠不请自来,成为了此处的房客。湛书君走到了最顶层,越接近她,他死寂的心脏便似乎重新跳动了起来,纤薄的纱帘在月色下犹如幽魂一般舞动着。
而那位活了千百年的女公爵坐在棺材之中,弯折着双腿,抱住了膝盖,垂落至脚踝的乌发圈住了身子。
腐蚀失色的衣料已经碎裂开,女子雪肤红唇,仰起头看向他,像是精怪化成的人,纯洁、诡谲、艶丽。
湛书君将她从棺材中抱了出来,亲自为她打扫了房间,赶走了那些借宿的小动物,又召人将古堡重翻修了一遍。
湛书君为她修剪了过长的、走路都会不小心踩到的头发,帮她剪了手指甲,涂抹了指甲油。
女子此时这幅骄矜傲慢的模样,仿佛是由湛书君一手养育而成的。
水雾将请帖递给湛书君,她决定去参加宴会,可她需要一身最华美的衣裙,与最珍贵的首饰,如今她拥有的这些都太过普通,根本配不上她的气质。
她要让所有人清楚,她重新回归了,她要艳压群芳,成为宴会上绝对的主人公。
“而你,身为我的血仆,你也代表了我的脸面,湛书君,你一定要比其他的血仆都更加恭谨、温顺,让每个血族都艳羡、嫉妒我。”水雾提着苛刻的要求,她如此虚荣,湛书君在她眼中仿佛只是一个用于攀比的工具。
湛书君已经在家族中取用了太多的钱财供给这位血族的女公爵,甚至他的父亲与兄长都对此有了意见。放置在收藏室、保险柜里的珍宝此时都正被水雾踩在脚下,好像大颗的钻石在她眼里不过是些不值钱的玻璃珠。
湛书君不由自省,自己是不是将女子的胃口养叼了,才令她越来越不知餍足,犹如填不满的无底洞。但好在,现阶段,他还是能够满足她的需求。
湛书君点点头,他的身上同样残留着一丝自傲,至少作为血仆而言,他绝不会给她丢脸。
这样想着,湛书君的眼眸又冷了一些,不过短短数日,他怎么便开始习惯以奴仆的思维来想自己会不会给主人丢脸了?他应该思考的,明明是怎样在宴会上联合同谋,一起为水雾设下陷阱才对。
湛书君几乎像是精神分裂一般压制着自己内心的思绪,表面仍旧伪装的平静无波。
而当他想要帮水雾重新收拾干净卧室的地面时,却听到女子漫不经心地继续说道:“我还需要一个男伴,明日你将那几个新来的血仆都打扮得好看一些,教好他们规矩,我要在他们之中挑选一个人,陪我一起参加晚宴。”
湛书君的神情一怔,男伴?
湛书君抬起眸,视线落在水雾的身上:“那些低劣的血仆只是人类,他们怎配成为主人的男伴?”
湛书君本以为,陪伴水雾参加宴会的人只有他。
水雾勾起唇,眼尾微弯:“你提醒我了,湛书君,你可以告诉这些血仆,最后谁能够成为我的男伴,我便将给予他初拥。”
叛徒总是跳得最欢的人,水雾在心中想着,他们最好为此打起来,打得最凶的,显然便不会是什么好人。
湛书君的眼睫垂落下来,半响后,默默应了声是。初拥……
他是残缺的血仆,无法再得到初拥,湛书君永远不可能被转化为真正的血族,而他求而不得之物,却会被水雾这般轻易地给予给别人。湛书君的心脏有些不舒服,令他蹙了蹙眉,怀疑每个月那场煎熬的疼痛是不是提前了。
水雾从桌面上随手取了一只笔,笔尖落在了湛书君的唇边,嗓音骄纵:“你这是什么表情,湛书君,天天一副闷葫芦的模样丑死了,唇角上扬,你不会笑吗?”
水雾故意找着麻烦,用黑色的笔在男子的脸颊上勾勒出了一个上扬的弧度。
湛书君微愣,配合地露出笑容,却是皮笑肉不笑的商人标准的表情。水雾自然不会满意,女子在他的脸颊上涂涂抹抹,画出了小猫胡须和黑眼圈,心情这才好了点,真心实意地笑出声。
“好了,不许洗,明天你就保持着这幅模样去见那些血仆。”水雾才不在乎湛书君是否会丢脸,她只想要自己开心。
湛书君心中有些无奈,三岁的小孩子才会做这种恶作剧吧。他很怀疑,水雾活的这么多年是不是都用在睡觉上了,以湛书君的观察,她没什么社交,平日里都待在古堡之中,说不定心理年龄还没有他大,才会喜欢恶劣地捉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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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闻他们有机会以男伴的身份参与血族的宴会,血仆的心思各异,空气中都仿佛凝结了无声的诡异氛围。
而作为代价,则是会被转变为畏光、不死的吸血怪物。
水雾像是为每天安排了不同的食物表一般,品尝过两个人之后,这日她让湛书君送来的是另一个新鲜的食物。
与前两个还算比较听话的血仆不同,被带到水雾面前的男子手腕和脚腕系着链子,一张脸桀骜不驯,看起来倒真的像是被关押的罪犯似的。
尹欷樾打量着眼前的血族,来到这个古堡这么久,他倒是第一次见到这只吸血鬼。不愧是血族之中的公爵,看着和人类几乎没什么区别,却能够令他寒毛竖起,犹如刀锋架在他的脖颈上,令他感觉到了一阵心脏紧缩的危险感。
只是不知血族的宴会上,和她一般的公爵会有几人。
能够伤害到吸血鬼的有附魔的银器、教廷的十字架、圣水以及阳光。但尹欷樾怀疑,对付这种级别的吸血鬼,十字架、圣水、阳光恐怕都只能够暂时压制她,真正能够杀死她的方式,还是需要使用猎魔人的武器穿透她的心脏。
尹欷樾测量着自己与女子之间的距离,这个位置,他只需要两秒钟就能够用手中的铁链勒断她的脖子。可这种想法最终也只能够存在于脑海之中,实际上,尹欷樾一动没动,当水雾命令他跪下来时,也只是挑了挑眉,不算愉悦地反驳:“怎么,站着不能喝吗?”
水雾讨厌不听话的人,她直接伸出脚,踢了一下男子的膝盖:“我要你跪下来,听不懂吗?”
血族公爵的威压落在尹欷樾的脊背上,令他有一瞬几乎没能忍住眸中的杀意。
给一个血族下跪对于猎魔者来说显然是一种极大的羞辱。男子脸上的不情不愿令水雾不由升起了一丝征服欲,她握紧了栓在尹欷樾脖子上的铁链,用力拽了一下,令他被迫俯下。身,不得不弯折着脊背与她对视。
水雾勾起唇角,好像终于找到了新玩具一般,乌眸中浮现出了些愉悦感:“已经进入了古堡内,还学不会乖顺吗。湛书君是怎么教你的,身为狗还敢对主人摆脸色。”
尹欷樾眼睛的形状很锋锐,像是一柄出鞘的剑,鼻梁高挺,唇却有些薄,野性难驯。
“说得有些太难听了吧,人类和狗你都分不清吗。让人类对你下跪,会令你很有成就感吗,血族大人?”尹欷樾装不出听话的模样,反正血族里不是也有喜欢这个调调的吗,要让他违心得对这些血族谄媚,倒不如让他挨上两鞭子。
水雾的力气变大了,这显然是出于血族力量的加成。她攥紧了手心,拽着“狗链”,将尹欷樾的身子拉扯得一个踉跄:“我会让你认清自己的身份的。”
她的动作一点都不温柔,牙齿直接咬在了尹欷樾的锁骨上,疼痛传递至神经末梢,可在血肉被撕裂的痛楚中,却有一种截然不同的甜意蔓延开。
尹欷樾下意识想要挣扎、反击,脖颈的链子却又被拽了一下,窒息感令他的身子一软,水雾便又咬在了另一个位置。
从前女子的吃相很淑女,没有乱咬,都是在一个地方吸血,而此时,水雾并不想要照顾男子的感受,整片锁骨、脖颈、甚至是下颌、脸颊都没有被放过……
尹欷樾的瞳孔微缩,一开始他还尚且有些力气挣脱,可当血族咬的地方越来越多时,那股令他憎恶而恐惧的快意却逐渐支配了他的躯体,让他的眼眸蒙上一层水汽,双腿也渐渐站不住。
血液流淌下来,又被女子的舌尖卷走。尹欷樾的血有一种像是烧烤或熏制的肉类的味道,虽然本人倔犟又不会讨人欢心,但血液的味道却令水雾很喜欢。
在女子的齿尖咬住脆弱耳垂的那一瞬间,尹欷樾的腿彻底软了下来,“咚”的一声清脆的声响,男子的膝盖磕在了地板上。
尹欷樾遽然清醒了一瞬,他仰起头,将水雾压制扑倒在了地板上,掌心扣住了她的脖颈,神情愤恨,而水雾却是一口咬在了男子的手上,吮吸着流淌出的血液。
粗。喘声在房间内响起,尹欷樾眼圈赤红,他的上衣被撕裂开,半边胸膛都是密密麻麻的咬痕。水雾拽着锁链,让男子低下头,而她有些失去了节制,牙齿咬破了尹欷樾脖颈的血管,空气中逸散出腥甜的血腥味,血液染红了水雾的裙子。
水雾用残存的一线理智,低声质问道:“是不是我的小狗?”
尹欷樾的大脑混沌,向血族求饶的话语被他咬在了唇中,他的双腿跪在了女子的腰侧,在唇缝中挤出来两个字:“不……是。”
明明服软就能够逃脱折磨,尹欷樾却偏偏不愿意。
水雾也不由有些生气,她叼住了男子的脸颊磨牙,威胁道:“我会在你的脸上留满牙印,让你只要出门,别人便都会看到你是一只被刻下了烙印的小狗。即便如此,你也不肯承认吗?”
尹欷樾骨头很硬,他的容颜上带着几分恨意:“死心吧,你尽管咬,无论如何,我都不可能自甘下贱,做你的狗。”
不同位置的血,味道亦有些微妙的不同,水雾气得掉了一颗眼泪,只觉得这个血仆真的太坏了,湛书君也很没用,说好的让他将人调。教好,怎么这个食物还是这么不听话。
水雾的眼眸落在了男子被他自己咬得有些红肿的唇上,像是被诱惑了一般,视线定定地停留了几秒。
不知道这里的血,尝起来是什么味道。
会更加甜吗?还是更加嫩呢?
既然尹欷樾让她随便咬,那水雾也应该好好教训他一下,让他知道她的厉害才行。
鬼使神差得,她低下头,唇碰触在了男子的唇上,有些软,冰凉凉的,她张开唇,齿尖试探地碰了碰,然后……用力咬了下去。
“唔……”尹欷樾的额角渗出冷汗,他的身体战栗着,疼意让他的喉咙中不受控制地溢出低吟。
他的乌眸清明了一刻,似乎这个时候才意识到水雾正在做什么。
这个……吸血鬼女疯子,她在咬哪里?
第105章 血族主人,不要遗弃我……
尹欷樾的父母都是被血族所杀,自小无人教养,猎人公会也只负责教他猎杀的技巧,他的确对人类的社交习惯不太了解。但……唇瓣是只有有情人才能够触碰的私密部位吧,这个吸血鬼咬人就咬人,为什么要对他耍流氓?
尹欷樾抬起手,抵在女子的肩上,他牺牲自己被她吸血就算了,可没有想过连贞洁都一起奉献出去。水雾握紧了他的手腕,不满他的挣扎,一条腿挤进男子的腿缝内,膝盖抵住他,齿尖咬得更深。
唇瓣上的血液稀少,水雾含吮了一会儿,皱着脸颊,流露出了一丝贪恋的不满足,舌尖便探了进去。
尹欷樾偏过头,浑身都像是要燃烧起来,眼尾红了一片,紧守着牙关,不肯让女子得逞。不要脸的血族,没有人性的怪物,他身上那么多地方她还不够咬,偏要挑人体最嫩的部位下口。
他真想现在就直接割掉女子的脑袋,捅穿她的心脏。可实际上,尹欷樾却只能无能为力得任由女子玩。弄,嘴巴也不知不觉地张开了,舌。尖吐出来,乌眸湿润,像是被亲坏了一样。
水雾咬在了男子的舌。尖上,就像在吃着一块果冻,纠缠着舔砥,或轻或重地嘬着。
尹欷樾被吃得头晕目眩,心脏怦怦地乱跳,身体软绵绵得用不出力气,像是漂浮在云朵上。
他心中恨着吸血鬼的放荡,连人类的初吻都不放过,身体却背叛了意志,欢欣鼓舞地接纳她,吞咽着女子唇中的津液与自己的血液。
血腥味很难吃,难以想象血族怎么会把这当成美味。尹欷樾不知何时逐渐反握住了女子的手,将血族女公爵看起来毫无杀伤力、细腻柔软的手指紧攥在手心中,像是一只凶悍的鬣犬,不肯服输,于是反客为主,动作笨拙而充斥着侵略性,报复一般搅着她,学着她的动作闯入了隐秘的唇瓣之中。
好甜。
尹欷樾仿佛突然从中寻找到了几分乐趣,像是品尝着陈酿佳肴,主动汲取着她唇中的甜水。
怪不得血族女公爵喜欢吃他的舌头,原来味道这么好,真是会享受。
水雾不喜欢不听话的仆人,也同样讨厌太过主动的食物。她有些被亲疼了,偏开脸,直接便扇了男子一巴掌:“谁让你乱动的!”
尹欷樾闷不做声,水雾不让他亲嘴,他就啃女生的脸蛋,糊了她一脸的口水后,又移到她的脖颈……一时之间,简直分不清卧室中哪个人才是吸血鬼。
哪里有食物反过来吃主人的道理,水雾捂住了尹欷樾的唇,纤长的食指与中指探了进去,掐住了男子的舌头,指尖直接戳到了尹欷樾的嗓子眼。
男子干呕了一声,无辜又愤恨地瞪视着她,行为举止却像是一条上瘾的狗,痴迷地往主人身上蹭。水雾很渣女得用完就丢,她用男子的衬衣擦了擦手指,便将人直接推开,自己站起身,带着些不悦地唤湛书君的名字,让他将尹欷樾带回地牢。
她显然并没有看上他,卑贱的奴仆便应该回到他本应该去的地方。
尹欷樾还没有学会卑躬屈膝,突然惨遭“退货”,他也仍旧没能彻底放下心中的傲气,为自己重新争取到留下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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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尹欷樾押送回地牢之后,湛书君便自觉地回到水雾面前,在她的身前跪了下来,将手中的戒鞭递过去,低下头甘愿受罚:“对不起,主人,是我的过错,让血仆冒犯了您,请您责罚。”
湛书君实在过于乖觉,没有给血族女公爵任何借题发挥的机会。
水雾从他的手中拿起了戒鞭,轻轻摩挲着鞭身,她当然不会假装大度地原谅他,女子面露不满,责问道:“这是你第几次向我道歉了,别人家的血仆也像你这般无能吗?我是不是应该将你发卖出去,再换两个更听话的血仆过来?”
水雾显然不清楚,她的血仆有多么省心懂事、能力出众。湛书君什么都不需要她操心,在她开口之前便能够做好一切,供给她锦衣玉食、绫罗绸缎,几乎是将她当做公主在养,一百个血仆加起来,可能都比不上湛书君一个人有用。
可湛书君不会反驳、顶撞自己的主人,他只是有些诚惶诚恐地俯身,眼尾发红,卑微地恳求道:“不要,我知道错了,主人,不要遗弃我……”
湛书君当然并非真的是舍不得奴仆的身份,只是他现在还需要水雾来缓解他的痛苦,自然不可能在这个时间段被迫离开古堡。
湛书君等待着女子的审判,可水雾却一直没有说话。男子的脊背愈发弯折,他似是在心中自我做了艰难的屈服,自尊彻底被碾碎成泥,湛书君几乎趴在了地面上,吻在了水雾的脚背处:“主人,请留下我吧,求您了。”
水雾有些不在意地退后了一步,她没有变态到要强迫人来tian她的脚。可湛书君却似乎以为是她要拒绝他,男子扣住了女主人的脚踝,甚至让水雾踩在了他的脸上,吻在了她的脚心:“再给我一次机会吧,主人。”
水雾红着脸,缩回了自己的脚,女子转过身,背影看上去有些无措:“哼,我就勉强再相信你一次,若是下一个血仆再不能令我满意,我一定会好好惩罚你。”
水雾仿佛落荒而逃一般便要离开房间,而直到走到门口时她才想起来,这里分明是她的卧室,要走也应该是湛书君被赶出去。
女子的秀美挑起来,骄矜地瞪向湛书君:“我要休息了,你还不滚出去,难道你还想要留下来给我暖床吗?”
湛书君没有想到,自己这般轻而易举便被放过了,他似乎直到此时都没能够弄懂血族女公爵的脾气,闻言站起身:“我愿意。”
水雾后知后觉才意识到,男子的意思是愿意帮她暖床。她的耳尖微微发烫,有些羞恼:“不需要,还不走,要我亲自赶你出去吗?”
…………
地牢之内,鲜血淋漓。
足有两米高的血仆犹如一只未开化的野人,硬生生打断了几个鞭子后,他才勉强能够听懂几个指令,能够跟在湛书君的身后,来到了整洁明亮的大厅之中。
破碎的钢琴音在空气中响起,黑色的裙摆拖曳在地面上,女子坐在白色的钢琴前,素指纤纤,音符不成调,显出了几分迷乱的疯癫之感。
铁链摩擦着地板的声音响起,最后一节乐声戛然而止,水雾侧过身,看过去,眼睫颤了颤。
血仆身上的肌肉很结实,青筋虬结,头发很长,乱糟糟地遮挡住了脸颊,而下半张脸则被一个黑色的止吠器禁锢住,一副猛犬凶戾、请勿靠近的模样。
他好像不太会说话,表面看着有些可怕,但湛书君不会将没有经过调。教的危险物种带到水雾的面前。男子还是能够听得懂指令的,水雾嫌弃他高,让他蹲下时,他也老老实实地照做了。
据卖家说,这个男人是野外捡回来的狼娃,吃的东西多,在夜里还会像狼一样吠叫,许多贵族都嫌弃他、不肯买他,这才将他低价送到了蔷薇古堡。
水雾有些不高兴地看向湛书君:“你怎么没有把他的毛发处理干净。”
老虎吃鸡肉之前都知道拔毛呢,这让她怎么下嘴呀。
湛书君微愣,他歉意地向自己的女主人道了歉,刚想要将血仆重新带下去,将“食材”清理干净时,水雾又改变了想法:“算了,你帮我找一只剪子来吧,我帮他剪头。”
水雾是心血来潮,古堡内本来就很无聊,她只是为自己找一些有趣的事情。
可湛书君却似是有些不满:“主人,血仆身份低贱,怎配让您亲自沾手……”
血族女公爵的眉宇压下来,气势沉郁:“湛书君,你是在管我吗?”
湛书君这才自知失言,他能够管辖整个古堡的各项事宜,却唯独不应该妄图影响他的女主人,替女子做任何决定,要求对方按照他的心意行事。
血族女公爵一向肆意妄为,在她的眼中,似乎人情世故、尊卑有别都是一纸废言,在某方面而言,几乎犹如顽劣的孩童。
湛书君的眸色有些黯淡,分不清心中复杂的情绪。他为女主人递上了黄金制成的剪刀,水雾这才重新流露出笑意,随意夸了他一句,便将注意力放在了眼前新的奴仆身上。
没学会太多人类语言的男子在喉咙中发出了呼噜声。他被填饱了肚子,猎食者的本能便被压制了下来,他被狼养大,对人类社会的一切一窍不通。
他只知道,自己不能够伤害女子,否则便会挨打。但实际上,男人的脾性其实也并不算凶戾,只有当饥饿到极点的时候,他才会冲破束缚捕猎,而现在他被喂得很饱,于是哪怕水雾拿着剪刀在他的脑袋上比比划划,他也并没有将她扑倒。
第106章 血族嗯……就叫小狗好不好?……
打结的头发簌簌落下来,男子粗犷而锋锐的眉眼便逐渐显露了出来,他的眼窝很深,鼻梁高挺,有种异域混血的气质,看起来很凶。
兽用的止吠器不但没有令他显得更无害一些,反而像是提醒了饲养他的人要警惕,告诫主人他是个会扑人咬人难以管教的恶种。
剪了一会儿,水雾便又像是想到了有趣的玩法。她从自己的梳妆匣中找出了漂亮的头绳,让高大的男子坐在凳子上,而她的唇中愉悦地哼着调子,像是过家家给洋娃娃梳头一般,将男子半长的头发编成了小辫子。
水雾转到男子的面前,欣赏着自己的作品,不由拍了拍他的脑袋:“真漂亮。”
男子咕噜了几声,黄褐色的兽瞳眯了起来。
水雾想了想,从餐盘中取出了一颗葡萄丢了过去,兽性未褪的男人便主动张开嘴,抬起脑袋咬住了那颗葡萄。
水雾不禁弯起眼眸,像是逗一只大型犬般,手中端着水果盘,将食物喂进男子的唇中,每次他吃完,水雾便会摸摸他的脑袋,差一点便说出来“好狗狗”几个字了。
不知道是不是这一幕与训狗太过相似,水雾突然伸出手:“握手。”
男子仰起头,有些呆愣地看着她,头微微向一侧歪着,半响后才伸出手,将手搭在了女子的手心中。
“啊……”水雾轻轻叫了一声,男子的指甲很长,又很锋利,在水雾的手上不小心划了一道口子。
男子缩回了手,神情中浮现出了几分慌乱,似也知道自己做错了事,眼眸落在水雾手上的伤口处,原本圆形的瞳孔却逐渐变为了竖瞳。
仿佛被引诱了似的,他缓缓凑过去,止吠器禁锢住了能够撕裂开猎物皮。肉的牙齿,男子的舌头探了出来,沿着
止吠器的缝隙,舔了舔女子肌肤渗出的血。
好甜。
铭刻在血脉中的基因被牵动,男子的动作逐渐变得粗鲁,将那一点血丝tian干净了之后,仍旧不知满足地tian砥。
有些痒,还有一点细细的疼意。
水雾揪住了男子的舌头,翻来覆去地看了看。
他瞪圆了眼眸,伸着的舌头收不回去,津液沿着唇角流淌下来,又难受又奇怪。
“居然有倒刺欸。”水雾新奇地说道,她乐此不疲地玩了许久,才终于肯放开手。
重新得到了舌头掌控权的男子神情中带着些委屈,哪怕仍旧觊觎着血族血肉的香气,却乖乖得再也不敢张口咬她了。
水雾却捧着男子的脸颊,上上下下地观察他:“你到底是什么东西呀,会说话吗?你叫什么名字?”
男子睁着干净的眼眸,似是听不懂。
“没有名字吗?那我便帮你取一个名字吧,嗯……就叫小狗好不好?”水雾嗓音中带着几分恶劣,欺负着男子不懂人类的语言。
他眨了眨眼睛,水雾便将自己的手递过去:“想吃吗,小狗?”
男子贪婪的视线落在女子手心处已经快要愈合的伤口处,点了点头。
水雾便又摸了摸他的脑袋,诱哄道:“可以喂给你吃哦,但你要听话,只有让我开心了,才有饭吃,知道吗?”
男子迟疑片刻,才慢慢点了点头。
水雾揪弄着他脑袋后的小辫子,让男子仰起头。虽然模样不修边幅了一些,到好在身子洗得还算干净,水雾总觉得他身上仿佛也一种狗味,说不上好闻,但也不算特别让人讨厌。
男子温顺得没有动,水雾为了吃饭舒服,便直接跨坐在了他的大腿上,俯下。身,牙齿咬破了脖颈处的肌肤……
“呸呸呸……”水雾蹙着眉,偏过头,干呕了一声。
水雾擦了擦唇,难以形容她刚刚到底喝到了怎样的血液。又酸又苦,像是柠檬汁与苦瓜汁混合在了一起,实在很难想象,怎么会有人的血能够难喝成这个样子。
水雾脸色苍白,弯着腰咳了几声,男子神情中浮现了些许无措,他想要抬起手扶住她的腰,又想起他的爪子会抓伤她,于是只尴尬地浮在半空中,没敢真的碰到她。
水雾泄愤般得在男子的胸口上扇了一巴掌:“你怎么这么难吃呀。”
她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很亏,在古堡里白养着他,他却不能让她吃饱。
胸口的鞭痕被打裂开了,男子闷哼一声,无辜地看向水雾,他皮糙肉厚,倒是不怎么疼,只是不知道女主人为何突然生气了。
水雾从他的腿上跳下来,便叫来湛书君,让他把这只小狗带回去,也没有说给他安排房间。
男子有些不想离开,他的世界很单纯,在他的眼中,水雾浑身都散发着一种令他流口水的香味,哪怕吃不着,闻闻也是好的。
当湛书君拎着他身上的锁链,要强行带他离开时,他还险些兽性发狂,要呲着牙咬人,最终还是在水雾呵斥下,男子才有些委屈得安静了下来,重新被带回了地牢之中。
在此之前,男子都是随遇而安的,他自小被狼养大,在野外生活,平时都是睡在山洞里,生吃猎物的肉,喝着溪水。因此无论怎样恶劣的环境对于他而言都稀松平常,只要不会饿肚子,就什么都能够忍受。
而此时被关押入地牢之中的男子却紧握着栏杆,兽瞳中蕴含着焦躁,单纯的心中被一种陌生的渴望与思念填满。尚未被驯服的狼还未分辨出主人与食物的区别,只知道自己想要靠近水雾,去到她的身旁。
刺耳的摩擦声令人毛骨悚然。
男子在墙壁上磨着爪子,有些执拗得在心里想,也许把这些女子不喜欢的指甲磨平,她便会再将他带出去了。
第107章 血族她不是一向都喜欢戏弄他吗?……
水雾接过了湛书君递过来的杯子,漱了漱口,脸颊上写满了不高兴与一点疑惑。
“那只小黑狗身上真的没有什么病吗?你找个医生给他看一看吧。”水雾不禁说道,血液的味道那么地狱,他的身上别是带了什么传染病。
片刻后,湛书君才反应过来女子口中的“小黑狗”是谁,他觉得,自己的女主人显然有些太过低估他的专业性了。
“血仆在进入古堡之前,都经受过系统的病理检测,我不会为您送上被污染过的食物。”湛书君的管家素养不容置疑,通过奴仆的血液给一个血族下毒不切实际,他没必要因此引起水雾的不快。
与“小黑狗”相比,湛书君的血都要显得好喝许多了。
水雾抬起手臂,让湛书君向她走过来,女子的手指拽在男子的衣领上,将他整个人推到了柔软的床褥上。
她还没有填饱肚子,便只能够退而求其次,用湛书君来充饥。
水雾的大腿跨在了男子的腰肢两侧,坐在了湛书君的腹肌上,身子弯下来,指尖轻轻玩弄着他的耳尖——像极了不好好吃饭,将食物玩在手中,却迟迟不入口的坏小孩。
湛书君的呼吸逐渐变得急促了些,脸颊向旁边偏着,忍耐了片刻,终于忍不住说道:“主人,别、别玩了,我已经准备好了,请您咬我吧,唔……”
在血族的历史上,几乎没有血仆背叛主人的先例,因为由人类被转化为的奴仆会对主人产生生理性的迷恋。因湛书君是血仆与人类孕育的产物,因而这种痴迷才被减弱了许多,他此时很怀疑,若现在是他的父亲站在这里,只怕已经会控制不住地趴在女子的脚边tian她的脚了。
血液中蕴含着血族的力量,湛书君握住了女子的肩膀,恐惧与渴望交织在一起,令他的心脏泛起了被紧揪在一起的疼意。
过了片刻,湛书君看向窗外的残月,才想起来,今日似乎是他的病状发作的时间。他的手不由向外推拒着,喘息地拒绝:“主人,请,请等一下……”
血管内的液体仿佛都在燃烧了起来,湛书君的一只手紧紧揪住了床单,脖颈的青筋突起,原本儒雅的容颜也渐渐因疼意而扭曲。他不应该让主人见到他这幅丑陋的模样,湛书君将自己的唇瓣都咬出了血,大腿屈起,在女子的身。下挣扎着,将床单抓出了一道道的褶皱。
水雾惩罚地咬得更深了一些,血族的皮肤都很凉,几乎感觉不出任何热度,这也是她不太喜欢湛书君的原因。和他相拥的时候,水雾只能够感受到一阵冷意,就像是抱住了一整块冰。
可作为血族,她畏惧阳光却又贪恋阳光,感受不到温度却又渴望温暖,湛书君因此才总是不得她的欢心。
但是此刻,男子的身体似乎逐渐滚烫了起来,犹如自内部点燃了焰火,反而产生了几分舒服的暖意。
水雾抬起头,看到了湛书君痛苦的神情,他的瞳眸深处浮现出了嗜血的腥红,男子忍耐着,想要藏起来逐渐显露出来的尖锐牙齿。
唯独主人给予的鲜血,才能够令煎熬的血仆获得平静。可没有血族女公爵的允许,湛书君绝不会自作主张索取。
“主人,我今日…不太舒服,请恕我无法继续服侍您……”湛书君努力抑制着喉咙的渴意,用仅存的理智说道。
原本绅士稳重的管家此时眉宇中含着隐忍,薄唇血肉模糊,显露出一分压抑的痛楚,水雾眨了下眼睫:“你被感染了病症吗?”
血族女公爵看起来单纯又无知,似乎真的不清楚男子的苦痛都是拜她所赐。
湛书君的视线不由自主地落在了女子纤长的脖颈处,眸中的腥红蔓延,他的手指扯破了床单,划伤了自己,可他却还要向水雾解释着他的卑贱。
他以为,这更像是女主人对他的戏弄,血族都是这样恶劣的生物,要看着他被打碎自尊,只能够向她摇尾乞怜。
可女子的手却放在了他的唇边,水雾的乌眸像是一面镜子,令湛书君有一瞬几乎要忘记了她的危险性。
“所以,你想要喝我的血。咬吧,但是你只能够tian一点。”水雾还以为他是被染上了狂犬病呢,原来血仆需要主人赏赐的血才能够不被疼痛侵蚀。
好麻烦。
可湛书君的确很好用,虽然水雾有些怕疼,却也不至于吝啬到连一滴血都不肯给他。
男子的眼睫颤了颤,他的瞳眸中倒映着水雾的影子,几乎是有些不敢置信地望着她。她刚刚是说,允许他吸吮她的血液吗?
血族一向高高在上,将血仆看得比脚底下的泥更加低贱,他们以折磨人为乐,又怎会如此好心?
或许,在他碰触到她时,狡猾的女公爵便能够寻找到理由责罚他,她不是一向都喜欢戏弄他吗?
湛书君的手臂轻颤着,他的衣服几乎要被冷汗浸湿,骨头像是被一节一节打断,有时甚至会令人萌生出一种悲切的死志。
男子捧住了水雾的手,他想,哪怕这是一个陷阱,他也会盲目地踏进去。
温暖的口腔含住了一根指节,獠牙的顶端在女子的肌肤上戳破了一个小口子,吮出了一滴血。
只是浅浅的一点血液,便令湛书君犹如浸泡在了温水之中,骨头都酥麻了起来,疼意消退,浑身都失去了力气。
湛书君仰着头,定定注视着他的女主人,姝丽的女子似乎有些疑惑:“怎么不喝了,这样就行了?”
水雾每次吸血,都要喝好多,虽然她的确有些磨磨蹭蹭的,但也很清楚血族对于血液不知节制的贪婪。
湛书君点了点头,他张开唇,虽然容颜狼狈,却已经又恢复到了往常温文尔雅的模样:“是,抱歉,冒犯您了。”
没有感觉到一点疼意呢,扎针都比这个更疼一点。水雾的坏心思变好了一些,她弯起眼眸:“那我可以继续用餐了吗?”
湛书君微愣,心中那股逐渐泛起的异样情绪又被他冷静地压了下去。她只是为了吸血方便,才会给予他片刻的解脱而已……可笑他竟会为那一瞬的施舍而心生感动。
若他因此而对血族抱有任何期望,动摇了计划,才最为愚蠢。
虽然心中冷静地嘲讽,男子表面却伪装得格外温柔。湛书君主动撑起自己的身体,搂住了女主人的腰肢,很有服务意识得将自己的脖颈送到女子的唇边:“是的,请继续食用我吧,主人。”
第108章 血族“郗镜,穿上它,跳舞吧。”……
水雾睡在了湛书君的怀中,或许是白天熬着没有睡觉,或许是吃饱喝足后便想要打盹,女主人趴在男子的胸膛上,闭上了眼眸,睡得很熟。
与其他的血族一样,湛书君的天性也是昼伏夜出,只是在家族中时处理业务,需要与人类交流,因此习惯了夜昼颠倒,熬过白日的困意。
也许是混血种的缘故,湛书君并没有那样惧怕阳光,只是仍旧会对恒星的光线感觉到生理性的厌恶。
他的胸膛已经不再会跳动,两个人贴在一起,像是两具尸体在彼此取暖。湛书君的手臂正搂在女子的腰侧,不知何时放上去的,怕吵醒水雾,他便一直都并未改换姿势……可湛书君其实本不该对血族女公爵做出太过僭越的行为,男子试图松开手,水雾的脸颊却在他的胸膛上蹭了蹭,发出一声不满的轻哼。
她很难伺候,不允许别人的敷衍,霸道得在睡梦中都不许湛书君违逆她的心意。
湛书君便只好将手掌放回原位,看着头顶的天花板,一夜未眠,艰难地渡过了漫长的黑夜。
第二日醒来时,水雾是很舒服了,湛书君却觉得他浑身的骨头都差点要断了,支撑着床褥起来时,脸色苍白,活像是被妖精吸干了所有的精气。
——
郗镜作为人类世界的王子,自小经受皇室的教育,自然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当他想要取悦人的时候,也有的是方法。
血族的宴会能够接触到更多的秘密,从前这些吸血的种族隐匿在暗处,他们甚至可能披着人皮,扮作贵族生存在人类的身旁。而无知又可怜的平民们却对此一无所知,日日与野兽为伴,当青涩的少女倾慕某个男人时,或许在下一夜与情郎相会时便会被当做食物吞吃入腹。
相比而言,反而是蔷薇古堡的女主人过于不加掩饰,明明白白地显露出了诡谲之处,游荡到此地的人类陆续失踪,才令郗镜盯上了她,要斩断血族的头颅,当做自己登上王座的基石。
但若是能够进入血族的聚会之中,郗镜便可以借此揭穿更多潜藏的阴暗怪物的真面目,理清他们的人际关系,甚至有机会能够将这些吸血鬼一网打尽。
作为未来王朝的统治者,郗镜当然不希望自己的国度存在这些可怖的能力强大的长生种。
能够孤身深入敌穴,来到蔷薇古堡卧底,郗镜的骨子之中便带着几分叛逆与冒险精神,吸血鬼的宴会愈是危险重重,他便愈想要深入其中,在险境之中夺取珍贵的情报。
于是为了能够被选作血族女公爵的男伴,郗镜用尽了浑身解数,伪装得乖巧懂事,自我驯服,才终于令湛书君将他带出了地牢,重新见到了那位美艶的女公爵。
她正在装模作样地拿着一本书籍,儿童书,里面还带着插画。她看得津津有味,红唇中不时溢出些欢快的笑容,就好像那些画给儿童的绘本有多么令她愉悦。
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血族故作天真,似乎对于人类的童话很感兴趣。
水雾抬起眸,看向了郗镜,她的乌眸染上了些许湿润的水色,显出几分隐约的意兴阑珊。眼前的人类是供她打发时间的物件,水雾的双手中捧着书,书页上绘画着一个穿着白裙、红鞋,旋转舞蹈的女孩子。
“我不明白,为什么穿着漂亮的红舞鞋进入教堂、墓地时,便会被天使惩罚她不停地跳舞呢。”水雾的乌眸落在郗镜的身上,等待着人类回答她的疑问。
血族显然并不懂圣教廷的宗。教信仰有多神圣,也不知道穿着红鞋进入圣殿、参加葬礼都是亵渎。
她将书页一张张扯下来,撕成碎屑:“喜欢一件东西,想要日日穿着它,以最美的姿态面对所有的场合,这也是罪过吗?”
血族女公爵似乎真的不解,她的唇角勾起恶劣的笑意。她显而易见的贪婪、自私、爱慕虚荣,就应该是故事中那个一直跳舞,最终被刽子手砍断了双腿的坏女孩。
但现实中,受刑的“女孩”另有其人。
水雾让湛书君做出了一个加大码的高跟鞋,水雾踩上去,便犹如小女生偷穿了妈妈的鞋子。但今日这双鞋并非是给她穿的,女子赤着足,纤长的手指中拎着一双红舞鞋,走到了郗镜的面前。
男子浑身僵硬,他似乎猜到了什么,但在答案揭晓之前,却自欺欺人地期望那猜想不会成真。
但故事并不会按照郗镜的希望进行,因为正在书写故事的人并不是他,而是古堡的女主人。
“郗镜,穿上它,跳舞吧。”水雾弯起眼眸说道,想着如此古怪而邪恶的法子来折腾他。
郗镜没有立刻接过那双舞鞋,似乎仍旧在垂死挣扎。水雾脸颊上的笑意却褪去,冰冷蔓延至眼角眉梢,显露出作为血族独特的冷漠感:“你是想要我亲手帮你穿上鞋吗?”
“怎么能够让主人服侍我,我自己穿。”郗镜深吸了一口气,勾起唇,皮笑肉不笑,接过了那双高跟鞋。
他是男人,毋庸置疑,在将双脚塞入那双红色的“舞鞋”之中时,他突然便能够理解灰姑娘、小美人鱼,和那位必须不断跳舞的女孩了。
郗镜的容颜微微有些扭曲,俊逸的脸庞和过分艳丽的高跟鞋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但良好的身体素养还是很快便令他学会了保持平衡。
不过如此,贵族妇女小姐们都能够穿着它完成整场宴会而不失仪,而他可是一国的王子,更不该对一双高跟鞋投降,仪态全无、东倒西歪。
水雾蹙着眉,露出了一点被丑到了的神情。她重新叫来了湛书君,让他去裁制一件大码的裙子过来,为郗镜穿上,让他不要再以这幅奇怪的形态荼毒她的眼睛。
第109章 血族这幅模样带出去,一定会给她丢脸……
郗镜拥有着一张较好的容颜,穿上华丽的贵族蓬蓬裙,哪怕他仍旧留着短发,看起来却仍旧有一种奇异的美感。
迫于水雾的命令,他不得不穿着那双高跟鞋在大厅之中旋转,听不到血族女子的声音,他便不敢停下来。
他的双脚渐渐磨出了血,逐渐觉得这双舞鞋分明是一件刑具。郗镜甚至开始痛恨起了发明高跟鞋的人,他想,有朝一日他登上了皇位,第一道指令一定是禁止高跟鞋出现在皇城之中。
郗镜逐渐开始头晕目眩,头顶的水晶吊灯变为了斑驳的万花筒。
高跟鞋原本就很难保持平衡,长裙又是另一个男子所不擅长的领域,不太意外的,郗镜踩到了裙摆的边缘,像是断了翅膀的蝶一般摔落在了地面上。
他的裙摆散落一地,像是一朵绽开的花,将他包裹在其中,男子的容颜上浮现着几分屈辱,模样实在我见犹怜。
水雾慢慢走了过去,蹲下。身,向他探出了手。她像是可怜他,来拯救他的人,可郗镜还没有忘记,也是她对他施加了酷刑。
即便郗镜心中冷漠得不为所动,可现实中,他却还要握住她的手,感谢她的垂怜。
水雾并没有扶他起来,她笑得天真而残忍,恐吓道:“你中途停了下来,我是不是该砍断你的腿。”
郗镜的身子僵硬住,唇角的笑意变为了画上去的虚假弧度:“主人,若是没有了双腿,我该怎么继续为你跳舞,取悦你呢。”
他小心地低头,在血族女公爵的手背上落下了一个吻,祈求道:“请饶过我这一次吧,我保证,不会再犯错了。”
男子的保证往往很廉价,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够不犯错。
但水雾还是善良的愿意给予他一个机会,她要郗镜教会她晚宴的舞步,当然,是由她来跳男步,而郗镜来跳女步。
堂堂一个王子,怎么可能屈居跳女子的舞步呢。郗镜的心中含着耻辱与憋闷,可实际上,他的脚下却听话地踩着女步,指导着水雾怎么拥住他。
他本来就很高,踩上高跟鞋就变得更加高了,两个人颠倒的步伐便难免显得不伦不类。
郗镜委婉地提醒,水雾便冷酷地说道可以锯断他的一截大腿,这样他便能够变矮了。于是郗镜只好闭嘴,因为实在别扭,水雾终于允许男子tuo掉高跟鞋,女子踩在了男子的脚背上,又坏又恶劣得让他就这样带着她跳舞。
郗镜只觉得,他的双脚已经疼得麻木,像是不再属于身体的器官,他的手搭在水雾的肩上,额角都是渗出的冷汗。
终于,水雾跳累了,踩着他,踮起脚,牙齿咬在了他的脖颈。郗镜的双腿一软,差点便跪了下去,男子的手臂逐渐搂在了女主人的腰肢,眸中被快意的贪恋浸染。
他好像已经忘记了双脚的刺痛,也忘记了自己来时的目的,只追逐着那一抹幸福。在水雾离开的时候,还恋恋不舍地搂住恳求她,求她不要走,再吸一些他的血。
“主人,你不是喜欢看我跳舞吗,我可以跳给你看,再喝一点吧……”此时的郗镜再也没有了一丝王子的模样,整个人都变为了血族的傀儡,烧灼难耐的肌肤只有碰到水雾才能够缓解。
水雾都要比他更有自制力。
这幅模样带出去,一定会给她丢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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郗镜被重新带回了地牢时,住在隔壁,野性难驯的尹欷樾不由笑出了声。
真是废物,被带走前一副自信满满的模样,现在不还是被人随意丢弃了回来。
尹欷樾站起身,用手腕上的链子敲了敲铁杆,叫住了湛书君。既然是公平竞争,那么所有人便都有机会,总不能一直将他关起来,不带给那位血族的女公爵挑选吧。
湛书君实在很不喜欢尹欷樾,就像是某种天性之中的抵触。猎人公会是所有血族的敌人,他们不会管面前的人是欺男霸女的血族或是备受压迫的血仆,只要是吸血鬼,他们便会不分青红皂白地灭杀,是所有血族最为厌恶与恐惧的组织。
猎人公会能够制作出杀死血族的武器,血族自然也不会善罢甘休、束手就擒。前段时间,血族袭击了猎人公会的一个据点,唯一躲避起来、逃过一劫的幸存者说,那个屠杀了所有人的血族,很像是当初杀死尹欷樾父母的人。
尹欷樾潜伏进蔷薇古堡,一方面怀疑古堡的女主人便是杀死他父母的凶手,另一方面,若她不是罪魁祸首,他也能够通过她寻找到真凶,顺便将这些恶心的吸血怪物都一起弄死。
出于个人的喜恶,湛书君并没有将尹欷樾放出来,他打算等到最后再将他带到血族女公爵的面前。他并不想让水雾带着这个人去宴会上,说不清为什么,就是单纯的不喜。
可能这也是一种职场霸凌吧。
…………
凌爻在古堡内生活的很好,他是唯一一个被允许拥有自己房间的血仆,身下的被褥十分柔软,比教廷中苦修士的生活还要舒适,几乎要磨平一个人的意志。
凌爻有些困惑,他原本以为,孤身深入血族的古堡,他会受尽磨难,可实际上,这些时日里,血族女公爵只见过他一次。
之后,他便被养了起来,一日三餐都会按时按点送过来,还都是一些补血的食物。虽然偶尔会令凌爻觉得,他像是一只被豢养起来的牲畜,但作为圣骑士,他也并非是不食肉糜之人,贫苦的平民在生活过不下去时甚至会以卖血为生,而在这里,他甚至还能够吃饱穿暖,不需要忍冻挨饿。
凌爻自然不会因此便将血族当做好人,他只是有些困扰,有时,他甚至宁愿古堡的女主人能够对他更加残忍一些。
房间的门没有锁,他能够离开自己的房间,只要不去打扰水雾,凌爻还拥有着一定的自由。
他是无法忍受日日待在卧室之中的,泯灭了自己的信念,贪恋起猪狗一般的生活。凌爻没有忘记自己的目的,他要解救出深陷于蔷薇古堡内的平民,带他们离开。
在试探了几日之后,凌爻便离开了房间,开始寻找那些失踪在古堡之中的人。
白日的古堡安静得吓人,没有一丝人气,走廊的窗户上都挂了厚重的窗帘,令生活在其中的人几乎无法辨别时间。
与他的房间不同,走廊中其他房间的门都是紧锁着的,凌爻的手中拿着一根细长的铁丝,插。入了锁孔之中。教廷的骑士大人大部分时间都是光明磊落的,但偶尔的时候,也会灵活应变,不拘小节。
门被打开,一种古怪的气味从房间中逸散出来,凌爻的神色微变,大步走进去。
浓重的血腥味弥漫在空气之中,凌爻的瞳眸微缩,蹲坐在床脚的人已经扑了过来。形容枯槁的男人乌发散乱,双手的指节紧紧攥住了凌爻,眼眸向外凸起,他的手臂上被自己用指甲划出了好几道口子,疯癫地注视着他:“主人,主人在哪里,带我去见主人。求求再喝一点我的血,我的血很好喝的,不要抛弃我……”
他的嗓音透着令人毛骨悚然的痴迷,片刻后看清凌爻的脸,又变为了丑陋的嫉妒。他暴虐地撕打着男子,憎恨每一个能够接近血族女公爵的人:“杀了你,杀了你们这些勾引主人的人,主人就能够只喝我一个人的血了……”
他嘶哑地笑着,精神显然已经不太正常。
凌爻控制住了男子的双手,他环视了一眼昏暗的屋子,屋里所有能够伤害人的尖锐物件都被收走了,因此他才只能够用指甲来划开肌肤。
男子的力气很大,凌爻都差点制不住他,也从侧面显示了,这个人并没有被饿着,体力仍旧很好,只是仿若陷入戒断反应一般神智不清醒。
凌爻恍惚中突然意识到,可能并非是古堡的女主人不允许他们走,而是他们现在……不肯走了。
门口发出了一声细微的声音,几乎像是错觉,因为凌爻的五感过于敏锐,才及时偏过头,回眸看了过去。
站在门口的女子穿着黑色的长裙,肤色在对比下显得愈发犹如霜雪一般白皙。她就那样静静看着他,像是一个柔弱的鬼魅。
凌爻的双手一松,原本被他禁锢住的男子便撞开他,冲了过去,他下意识蹙起眉,脱口说道:“小心……”
小心,是让谁小心呢?
男人扑在了水雾的身上,握住了她的手腕,痴狂而迷恋地看着她,祈求她来吸他的血。
水雾神情冷漠,眸中浮现出了几分嫌恶,在男子凑过来想要吻她时,凌爻终于走到她身旁,护住了她,将男人拉扯到了一旁。
教廷的圣骑士正真而善良,守着自己的一套善恶观,连血族都会不忍心地保护。
水雾勾起唇,站在原地,看着凌爻走出来,重新关上了门。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在走廊之中,水雾没有问凌爻为什么要悄悄打开锁上的房间,凌爻也没有询问像是那个房间内的男人还有多少。
客厅中,水雾扔给了男子一本故事书,要对方坐在沙发上,而她枕在了男子的大腿上,要他讲故事哄她睡觉。
失眠这种事情发生在血族的身上有些罕见,但却一直都在困扰着水雾。
睡眠不足,脾气便会变得很差,然后恶性循环。
凌爻作为枕头的确很合格,人类的身躯没有湛书君那样冰冷,他的声音也很温柔,像是在教廷之中听着祷告,听着听着,便能够令人昏昏欲睡。
水雾醒来时,已经是深夜,故事书放在了一旁,凌爻的呼吸清浅,闭着眼眸。水雾抬起了手,指尖缠绕住男子的发丝,又游弋至他的脸颊,捏住了他的鼻子。
凌爻有些无奈地睁开了眼,握住了水雾的手:“我醒着。”
水雾的指尖下移,检查了下他的脖颈:“湛书君将你养好了吗,可以继续让我吃了吗。”
凌爻不知自己该给出何种反应,他无法精准判断出自己血液的流逝,但很清楚自己的身体仍旧虚弱。可面对这个喜怒无常的血族,凌爻不认为自己应该提出拒绝。
他沉默以对,于是水雾便将他的沉默当做了同意。不喜欢就应该说不,没有人会将他的沉默当做委婉的抗拒。
水雾压在了他的身上,与古堡的女主人相比,男子要显得更加魁梧,当她想要吸血时,体型的差异时常让人分不清,到底谁才应该是那个真正的血族。
但水雾没用多少力气,就轻易地压制住了高大的骑士。骑士为了守护而生,他几乎不曾伤害谁,而血族看起来与人类太过相似,这便令他的心中泛起迟疑,最终变为一种近乎奉献的给予。
水雾没有咬在他的脖颈,这并非源自于怜惜,而只是想要品尝其余部位的血液是否有不同的滋味。
锁骨处留下了两颗小小的牙印,并不疼,凌爻突然懂得了那些屋子中的人为何会仿若上了瘾一般对她如此贪恋。
那是一种难以用语言来描述的感觉,他的理智很清楚,她才是一切罪恶的源泉,身体却会控制不住地依恋她,仿佛她才是给予他生命的主人。
血族女公爵喝血时总要将气氛弄得暧昧不堪,也或许,这暧昧也不过是男子自己揣度出的,人类不该以自己的思维来诟病血族吃饭的方式。
也幸好凌爻并没有见过其他的血族,否则他便会发现,的确只有水雾会这样黏糊糊地赖在人类的怀里,锁骨吃完之后,又咬住人的胸膛。
凌爻系得严严实实的衣襟被扯开了,这令他看起来不再神圣而不可侵犯,反而染上了几分堕落的色泽。密密麻麻的深色咬痕遍布在他的肌肤上,女子东咬一口西咬一口,若不是凌爻最终没有过分地容忍她,只怕血族的女公爵还想要尝一尝更娇嫩的位置。
被阻止了之后,水雾显然有些不太高兴了,她没有喝太多的血,是挑食,也是并不太饿。她将凌爻推下了沙发,高傲地看着有些呆愣的男子,用脚尖踢了踢他:“不是不让我喝吗,你可以走了。”
凌爻本应该离开的,他该想方法制作药剂让这满古堡里面关着的平民恢复正常。凌爻并不想让自己去揣测血液奇异的价值观,但可悲的是,他又的确在与水雾的相处中发觉到了女子对食物的挑剔,甚至能够稍微理解到这位血族女公爵的想法……她不喜欢太邋遢的食物,过于冷漠的会不悦,太黏人的也讨厌。
甚至那些被遗弃的食物,都可能是尝了一口后,因为口感不佳便被抛弃,再没有碰过第二下。
也许这些占据了屋子,还要浪费粮食的人类被凌爻弄走,古堡的女主人还会觉得更开心一些。
凌爻知道自己现在正在为着这个真正的罪魁祸首找理由,他清楚自己一定也受到了影响。血族是欲。望的魔鬼,他们牙齿中分泌的津液会迷惑人心,让人类变为拥护他们的傀儡。
可凌爻却无法阻止自己的思想,就如同,他现在明明应该起身离开,却仍旧半跪在地板上,紧攥着手心,与体内想要留下来的渴望做着斗争。
水雾却已经不再管他,她又闭上眼睛睡着了,她长时间失眠,又长时间嗜睡,生物钟完全紊乱。
当水雾再醒来时,只感觉到身旁有一个视线在注视着她。
她以为是凌爻,她明明已经让他离开了,原来他也并不听话。
可她这一次错怪凌爻了,蹲在她身前的是那只没有名字的黑犬。
很大的一坨狗缩在一起,兽瞳中含着贪婪,馋得流口水。
他的神情中满是食欲,扑鼻的都是香味,以前在野外,猎杀兔子、麋鹿和孤狼时,他都从来没有闻到过这么香的气息。
“啪——”
水雾直接甩了他一巴掌,黑犬被打蒙了,满含贪婪的眼眸变得清澈了一些。
“啪——”
又是对称的一巴掌,声音清脆,但是不怎么疼。体格庞大的黑犬终于被打清醒了,不再将眼前的女子当成食物了,低低呜咽了一声。
他想起来自己是来做什么了,他饿了,想吃东西,他的爪子已经被自己彻底磨平了,可水雾还没有到地牢中来接他。
他听不懂湛书君的话是什么意思,只是想要见她,他觉得,水雾能够给他食物。
于是他便掰开了铁栏杆和锁链,走了出去。
男子力气大到这些东西根本困不住他,只是因为他一直都很乖顺,湛书君之前才没有发觉。
他在中途还迷了路,终于迷迷糊糊走到客厅,便看到了睡在沙发上的水雾。
她的呼吸没有起伏,皮肤冰凉,好像死去了。但是很香,皮肉都沁出了一种香气,让男子不断吞咽着口水,他想,若是她死了,他便可以吃她了。
但是男子虽然蠢,却并不像是野外的那些野生动物一样愚笨。
他知道,如果他下了嘴,吃了这一顿,便没有下顿了,他会被赶走,继续扔到野外自己捕猎。
从前他觉得,哪种生存方式都无所谓,他随遇而安,几乎没有什么欲望。但不知为何,他现在更想要待在女子的身旁,可能是因为,他怕离开她,以后就再也遇不到这么香的气味了吧。
不能吃,tiantian解解馋应该没关系吧?当黑犬终于没能够忍住诱惑,想要凑过去tian一tian水雾的肌肤时,女子便睁开了眼眸,啪。啪给了他两巴掌。
从上次训过这个男人之后,水雾便让湛书君制作了一些肉干。水雾站起身,找出了一碟肉干,用手指捏着,递给了黑犬:“吃吧。”
水雾从前看过很多训狗视频,她的唇角带着凉薄的笑意,丝毫没觉得自己用训狗的方式训一个人有什么不对。
男子弯下了腰,他看了看餐碟中的肉干,虽然那里的肉更多,他却明白,只有水雾喂给他的,才是他能够吃的。
他咬了一口,男子其实知道,怎样控制着不要咬到水雾,但心里的贪婪作祟,让他没有忍住,舌尖一卷,偷摸tian了一口女子的指尖。
水雾没有惯着他,她冷着脸,便将手指往男子的喉咙口里捅去。
“呕……”黑犬干呕了一声,可怜巴巴地看着水雾,一脸无辜。
水雾便又再喂了一条肉干给他,男子不长记性,偷偷摸摸还想tian她,水雾于是便继续把手指捅进去。
几次之后,男子终于变得蔫哒哒的,再也不敢下口了。他老老实实吃着肉干,终于被教会,水雾不是他的食物,哪怕再香,也不能偷吃。
水雾这才拍了拍男子的脑袋,冷淡地夸道:“乖。”
黑犬很喜欢被摸头,他的眼眸亮起来,学着女子的声音,重复道:“乖。”
水雾轻笑:“嗯,乖狗狗。”
“乖狗狗。”
男子鹦鹉学舌,毫不知情自己被比做了狗。
水雾做什么都三分钟热度,她将那些肉干都递给了男子,便赶他自己回去。
明明黑犬离开地牢时,便是想要找水雾填饱肚子。而此时他明明都已经得到自己想要的了,却不知为何,却仍旧眼巴巴望着女子,不想要离开。
他似乎在期盼着什么,可连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黑犬最终低着头,抱着怀里的肉干,有些没精打采地走回了地牢。
此时的地牢里,尹欷樾正在陷入震惊之中,哪怕是猎人公会,也找不出像是黑犬这样体格强劲之人。尹欷樾靠在铁栏杆上,原本以为今日的古堡会被他搅弄出什么意外,还在想着要不要趁机做些什么,便看着男子又走了回来,怀里还捧着些肉干。
尹欷樾的骨子里就带着一点欠欠的性子,在黑犬经过时,他突然探出手,在男子的怀中顺走了一根肉干,叼在了嘴里:“喂,大晚上你大费周章跑出去,就是为了偷根肉干的?”
第110章 血族轻易被水雾的三言两语哄好了。……
男子的竖瞳骤然缩紧,眸中浮现出森冷的杀意,狼都是护食的,是他的东西,谁都不能抢。
尹欷樾险而又险地躲过了一拳,咬紧了口中的肉干,模糊地说道:“不是吧,一根肉干而已,你至于吗?”
黑犬没有说话,却神情冰冷,掌心处处向着男子的咽喉、心口等致命处而去。
湛书君神色冷冽地走入地牢之中时,黑犬与尹欷樾已经打成一团,脸颊肿成了猪头。尹欷樾原本还躲闪着,后来也被打出了火气,黑犬不给他肉干,他偏要往嘴里塞,到了最后,两个人几乎像是野兽一般撕打着,直到湛书君前来,才将把对方往死里打的两人分开。
湛书君看向黑犬,蹙紧了眉宇,他不过一时不查,竟让这血仆逃了出去骚扰主人。能够硬生生掰断铁栏,他真的是普通人类吗?
尹欷樾觉得自己简直是无妄之灾,那只粗鲁的黑狗好像有什么失心疯,他揉了揉青紫的脸颊,湛书君这回又有理由光明正大将尹欷樾关起来,不许他去见水雾了。
毕竟他此时丑成这幅模样,实在有碍观瞻。
黑犬站起身,他皮糙肉厚,互殴了一顿之后,还和没事一样。男子将地面上洒落的肉干捡了起来,拍了拍,紧紧握住,视线扫过湛书君与尹欷樾,一字一顿,神情认真:“我的,谁都不给。”
尹欷樾翻了个白眼,躺在地上想着,那只蠢狗逃出去却没受到惩罚,他是不是也该寻个机会去血族女公爵面前晃晃,寻到机会试探她是否是他的仇人。
湛书君重新关紧了牢狱的门,在黑犬的身上带上了更沉重的铁链,训斥道未经允许,不可私自去见水雾。
黑犬没说话,他不会听湛书君的话,他饿了,就会去找她。
他又变为了一个闷葫芦,也不管湛书君是否又将他层层栓了起来,自己抱着肉干开始吃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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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书君为他的主人送来了参加宴会的礼裙,每件衣衫都绣满了华美的刺绣,镶满了流光溢彩、价值千金的宝石。
而这些繁复精美的衣裙穿在女主人的身上,却似乎只沦为了装饰稀世珍宝的陪衬。
传闻中,血族的贵族阶层便代表了他们的实力,而他们的血脉力量愈强,容颜便会愈美。
这个定律似乎能够在水雾的身上得到验证,湛书君明明已经服侍了女公爵许久,却偶尔仍旧会被她的容貌晃了心神。
在那些血仆被送来之前,水雾只对折腾他感兴趣,而此时,女公爵的视线已经很少落在他的身上,她的注意力更多放在了那些性子不老实、卑贱低劣的血仆身上,似乎他们才变得更合她的欢心。
女主人折磨人的花样十分磨人,湛书君本该为她终于不再难为他而感到高兴,可不知为何,男子的心中却逐渐酝酿起憋闷与烦躁,并无欢喜。
湛书君向水雾汇报了凌爻越界的行为,在他看来,这些血仆太过放肆,小动作太多,心思复杂,直接赶出去才最好。他似乎忘记了自己原本的目的便是将血族女公爵拖拽入永世的炼狱之中,分明蔷薇古堡越乱越好,他却厌恶起了那些血仆层出不穷的小动作。
水雾轻笑着,却并没有生气:“那些房间中的人我早就想丢出去了,是他们总会自己找回来,凌爻能处理了他们,我还觉得轻松了些呢。”
“不过,你说的对。”水雾弯起眼眸,“凌爻背着我做坏事,我的确应该好好惩罚他。湛书君,你去帮帮他,务必要在最恰当的时刻将他捉个人赃并获。”
湛书君抿着唇,他知道自己不该违背水雾的意愿,却仍旧没忍住开口说道:“凌爻既心思不纯,为何不将他直接驱逐出蔷薇古堡?”
水雾眼角眉梢的笑意冷了下来,她冷冷地睨向湛书君,嗓音凉薄:“你是在质问我吗?”
水雾在心里知道,她需要完成辨别叛徒的任务,但她自己并没有发觉,血族的习性逐步侵染她,令她渐渐变得愈发骄矜而任性。
湛书君低垂下眼睫,恢复了恭顺的模样:“我不敢,请您不要生气,我会立刻完成您的命令。”
他并不知道自己此时的模样浮现出了几分幽怨,就如同被伤了心后,在外壳披了一层坚强而满不在乎的伪装。
水雾抬起手,指尖触碰到男子的脸颊,在他的肌肤上轻轻划过:“湛书君,你是嫉妒了吗?”
男子的眼睫轻颤,嫉妒?卑贱的血仆身上有什么值得他嫉妒的点?
湛书君没有说话,任凭女子挑起他的下颌,只有对待在意之人才需要嫉恨,而他分明只想要让他的女主人去死。
水雾的声音柔软:“没有人会代替你在我心中的地位,湛书君。”
她几乎像是在哄着他,纡尊降贵,向他这个血仆解释,给予他温柔。
男子不再拥有呼吸与心跳,于是似乎只能够通过微妙的神情变动来体会到他内心的波动。湛书君攥紧了手指,血族女公爵一直以来都不曾对他说过这种话,她高高在上,任意妄为,因为能够轻易掌控他的生死,连哄骗都不屑。
身为奴仆,本不应该被一两句言语便动摇心智,像是被人摸摸头就摇尾巴的狗。
她难道真的会在意他吗?他在她的心中,真的可能有一席之地吗。
哪怕湛书君仍旧冷着脸,不会承认,但以他开始尽心竭力得在暗地里帮助凌爻,又帮忙策划让女主人能够将叛徒抓个正着的做法,便可以知晓,他显然已经轻易被水雾的三言两语哄好了。
…………
舞台上搭了戏幕,而水雾就像是其中唯一的观众。
凌爻有与圣教廷暗中传递信息的方法,纯白的鸽子从窗外飞进来,落在了男子的手臂上。
他给它喂了一些食物,便将写好的信纸绑在了它的小腿上。凌爻的性格善良到犹如圣父,无法对在他眼前受难之人视而不见。
他的鸽子顺利地飞了出去,中途没有受到任何飞禽猛兽的袭击,一切都显得那样顺利。白日的蔷薇古堡防守松散,凌爻偷偷将失踪之人一个个运出了古堡。
被供养着好吃好喝待在古堡里,因为血族女公爵的挑剔甚至连血液都不必供奉,许多平民都根本不愿意离开,对于古堡的女主人产生了一种不正常的迷恋。为了方便运输,凌爻还特意给他们下了迷药。
血族天生便对低等的动物存在着威慑力,湛书君的能力特殊,能够听懂动物的言语,方圆百里的生物都是他的眼睛。
若没有湛书君的暗中帮助,那些圣教廷的人连森林都进不来。
可女主人想要观赏一场戏幕,于是湛书君便只能够细心安排。
当凌爻将最后一个血仆运出了古堡之时,走廊上的蜡烛突然被一根根点燃,女子的裙摆逐渐自黑暗之中浮现。水雾的容颜半张掩在阴影之中,半张被烛火映照着,显得绮丽而诡谲。
凌爻的身影顿住,他缓缓转过身,挡住了身后的人,风雪从后门的缝隙中灌进来,染白了他的黑发。
“凌爻,你在偷偷放跑我的食物吗?”水雾语气轻快地说着,愉悦地钓鱼执法。
负责接应的圣教廷之人立刻远离蔷薇古堡撤退着,这是凌爻提前交代他们的。整个计划都显得太过顺遂,几乎像是有神祇的助力。
但帮助凌爻的显然并不是虚无缥缈的神,而是这座古堡的主人。
凌爻在这一瞬间想过鱼死网破,以性命做赌注试探血族的能力。女子的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犹如审判的鼓点,在水雾走到男子面前的最后一刻时,凌爻却缓缓低下了身子,半跪在了地上。
“主人,对不起,是我背叛了你,请你责罚我吧。”圣骑士弯折下了脊梁,妄图以赔罪来熄灭女公爵的怒火。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凌爻自以为,水雾并非性情暴虐的血族,也不以弑杀为乐,他不愿将一些纯良、善意的词汇与一个吸血鬼联系起来,可当凌爻做出这样的行为时,的确以为,这样便能够得到宽恕。
[你已寻找到一名叛徒。]
人赃并获,犯人也已经认罪了。
可任务尚未完成,显然,偷偷进入古堡中的小老鼠不止一名。
凌爻的认错态度良好,女子用指尖轻轻挑起了男子的下颌:“你让人盗窃了我的食物,凌爻,我吃不饱,你该怎么赔给我呢?”
凌爻努力不去适应血族的逻辑,让自己压下那股绝不该出现的愧疚感:“主人,我可以代替他们。”
舍已为人的圣骑士向血族露出了自己的脖颈,充满奉献欲地说道:“请食用我吧。”
水雾勾着唇,她的喜好不加掩饰,凌爻的确也察觉到了这一点,才会侍宠生娇。
“即便……我将你浑身的血液都吸干,也没有关系吗?”血族女公爵用单纯而好奇的语气低声问道。